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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16日

       望奎县委、县政府已完成黑龙江省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肇东市、北林区、望奎县、兰西县、青冈县、安达市、海伦市、明水县、绥棱县、庆安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县(市、区)和部门未按要求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农作物种植情况调查和清退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未对河道水库内农作物种植开展化肥减量化工作。

二、整改目标

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推广科学施肥技术,保护河湖水体,严禁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

三、整改措施

1.发布通告,宣传法律法规,对禁种范围、禁止事项等一一列举,加强河道巡查力度,对发现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2.提示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挥乡村河湖长作用,在农业备春耕生产初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对禁种政策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乡镇政府要注意调整种植结构,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杆作物。

3.通过电视讲座,办班培训,微信群技术指导,发放宣传单、施肥指导意见和化肥选购明白纸技术手册等多种形式,开展科学施肥技术指导达到减量施肥,保护河湖水体的目的。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5年2月25日,望奎县河湖长制办公室、望奎县水务局在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严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私筑围堤和种植高秆作物等事项的通告》,各乡镇按照属地原则,坚决禁止非法加高、新建围堤和种植玉米、高粱高杆作物等“乱占”河道行为

2.县水务局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村级发包外耕地农作物种植意向调查摸底工作,强化对河道管理范围内种植高秆作物监督检查,严禁种植妨碍行洪的高秆作物。

    3.给河湖沿岸的9个乡镇下发《望奎县2025年河湖沿岸主要农作物施肥技术指导意见》,到河湖沿岸各村,将施肥配方推荐表张贴到村宣传栏,并下发化肥使用明白纸、宣传单、技术挂图手册等宣传资料,开展电视讲座2期,发布公众号2期,指导农户合理减施肥料,保护河流水体。

五、公示时间:2025515日至2025529

六、受理部门: 望奎县水务局、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七、受理电话:0455-6700009邮箱:wkxhzzbgs@163.com

            0455-6463860 邮箱:wk6463860@163.com

八、受理地址:望奎县中央大街311号

                  望奎县中央大街142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望奎县水务局、望奎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望奎县委     望奎县人民政府

20255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