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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6日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范围,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黑龙江省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通知》(黑教联〔2024〕41号)精神,经望奎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已经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可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学段、任教学科并依照原招聘公告中的其他要求报考相应岗位,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时间,相应延至2024年8月31日前。本次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证书或能力水平证书要求的,均按此办法执行。本次补充报名仅限上述考生,其他情形考生不受理补充报考。其他要求仍按原招聘公告执行。

本次补充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gkzp.renshenet.org.cn/home)、望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hlwangkui.gov.cn/)、“望奎融媒之声”微信公众号、报名网站(https://wk2024.ibaoming.net/)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8日。网上补充报名起止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9:00至2024年6月24日15: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网上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为报名成功。请网上审核通过的补充报考者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4年6月25日9: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招聘单位于2024年6月19日9:00至6月24日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4年6月24日15:00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6月24日15: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望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