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23日


2023年,望奎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结合统计工作职能职责,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望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望奎县文明路48号,邮编:152100,电话:0455-646402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望奎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和规范管理,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编印《统计年鉴》和《望奎县经济指标手册4期。截至20231231日,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相关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特别是解读信息不够、意见征求反馈不多。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有的信息可读性不强,参考价值不高。三是公开意识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按照相关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服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