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望奎县卫生健康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发布时间:

2022-06-15

望奎县卫生健康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权力层级

1

卫生健康

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违反投诉管理行为的处罚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市、县级

2

卫生健康

未按规定及时准确登记、上报有关孕产信息的处罚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市、县级

3

卫生健康

违反护士配备标准、使用不具备资质人员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的处罚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市、县级

4

卫生健康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处罚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市、县级

5

卫生健康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法承担传染病防治义务的处罚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市、县级

6

卫生健康

医疗卫生机构未依照规定履行艾滋病防控职责的处罚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市、县级

7

卫生健康

医疗机构未依法承担传染病防治法定义务的处罚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市、县级

8

卫生健康

疾控机构未按照规定将第一类疫苗分发下级、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分发、供应记录的处罚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市、县级

9

卫生健康

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处罚

首次发现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黑卫法规规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健康领域包容免罚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责令限期改正,不予处罚

市、县级

望奎县卫生健康局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

 

从轻行处罚的情形

 

从轻行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权力层级

1

 

 

 

 

 

2

 

 

 

 

 

 

3

 

 

 

 

 

 

 

 

望奎县卫生健康局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

 

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减轻行政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权力层级

1

 

 

 

 

 

2

 

 

 

 

 

 

3

 

 

 

 

 

 

 

望奎县卫生健康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权力层级

1

 

 

 

 

 

2

 

 

 

 

 

 

3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文明路48号  联系方式:0455-6711168  标识码:231221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122102000101

主办:望奎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2019-2024    黑ICP备13005961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