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望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


发布时间:

2022-06-14

本部门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不予行政处罚事项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不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权力层级
1   在树木、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及地面上乱喷涂、乱刻画、乱张贴的处罚 首次违规,情节轻微,及时改正 《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日常巡查 县级
2   宠物在公共场所便溺,饲养人未即时清除的处罚 首次违规,情节轻微,及时改正 《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日常巡查 县级
3   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罚 首次违规,情节轻微,及时改正 《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日常巡查 县级



 

本部门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从轻行政处罚事项
从轻行处罚的情形
 
从轻行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权力层级
1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倾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的处罚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日常监管 县级
2   从事露天烧烤造成地面等环境卫生污染的处罚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日常监管 县级
3   未按批准的时间、地点从事露天烧烤经营的处罚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日常监管 县级



 

本部门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减轻行政处罚事项
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减轻行政处罚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权力层级
1   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未按规定运至指定场所处置的处罚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日常巡查 县级
2   占道经营的集贸市场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和公共厕所的处罚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日常巡查 县级
3   未对驶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轮胎进行清洗,污染道路的处罚 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 《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日常巡查 县级




 

本部门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序号 管理领域 不予实施 行政强制措施事项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权力层级
1   在护栏、电线杆、树木、绿篱、围墙等处晾晒衣物、吊挂物品的处罚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强制法》第三十六、三十九条 日常巡查 县级
2   车站、码头、商场、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及社会窗口服务单位的厕所未免费对外开放的处罚 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强制法》第三十六、三十九条 日常巡查 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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