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望奎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20-08-07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是政府治理和预算管理的深刻变革。按照财政厅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我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能定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指标和评价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绩效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的富有成效的进展。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追责”的意识,在绩效管理各环节狠抓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逐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逐步扩大,现将一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组织领导。
成立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科股室负责人组成,进一步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制定绩效评估机制以及绩效评价相应工作流程,评价内部工作规程和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夯实了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基础。完善绩效运行监控,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跟踪机制,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政策、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制度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三)落实制度建设。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望奎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望奎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实施意见》、《望奎县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望奎县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等文件,使我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做到了有章可循,确保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
(四)加强培训力度,
加大《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培训力度,着力解决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力争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着重解决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中的低效无效问题,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五)强化结果应用。
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将绩效结果向社会逐步公布,进一步增强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有关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顶层制度设计。根据上级相关制度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顶层制度和各环节操作规程或实施细则。
(二)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完善县级预算绩效共性指标框架体系,指导部门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以及配套的制度文件库、专家库、机构库、指标库,集成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各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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