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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19-12-30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科学合理安排2019年中央财政砍块到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对我单位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黑财指农〔2019〕3号),资金6934万元。项目使用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做以汇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黑财指农〔2019〕3号),资金6934万元。
      1、产业化项目建设项目。为通江镇通江村木耳大棚1处,资金383.8万元;为火箭镇厢红三村建温室大棚4栋,资金383.99万元;为莲花镇厢黄后三村建温室大棚温室大棚4栋,资金389.93万元;为通江镇通江村肉牛养殖场1村,资金326.01万元;为东郊镇厢兰五村养猪场1处,资金327.76万元;为东升乡厢黄后头村建养牛场1处,资金380.48万元;为后三乡后三村农家大酱加工厂1处,资金359.42万元;为东升乡厢黄后头西村建设鲜食玉米加工厂1处,资金220.61万元,为灵山乡正兰六村建设鲜食玉米加工厂1处,资金320.26万元,资金总计3092.26万元。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通江镇坤南村、东郊镇厢兰五村、后三乡厢白七村、后三乡正兰前三村、卫星镇水头村、卫星镇水二村、海丰镇恭头二村、海丰镇恭三村、先锋镇厢白四村、恭六乡信七村、恭六乡乾三前村、恭六乡恭五村、东升乡乾一村13个村新修白色路面82.23公里,资金3530.8万元;为东郊镇厢兰五村、东升乡乾一村2个村新建桥涵4座,资金153.84万元;为东郊镇厢兰五村新建涵洞7处,资金81万元。资金总计:3738.25万元.
      3、项目管理费69万元、教育资助补助资金34.49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13个贫困村新修水泥路82.23公里,新建农桥4座,桥涵7座,发展种植业项目3处,养殖业项目3处,建加工厂3处,产业项目投入预计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人均500元,受益贫困人口806人,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的投入,带动整个区域人口数量4710人;为230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发放教育资助款34.49万元,发放标准每名学生1500元。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望奎县扶贫办认真完成了《望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绩效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望奎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成立于2017年,人员编制20人,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5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3)负责对上争取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和监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系统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5)负责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连片扶贫开发的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产业扶贫、科技扶贫、贫困户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对口帮扶乡镇、村的扶贫工作和社会力量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总额为6934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资金重点用于三大类项目建设。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13个村新修白色路面82.23公里,资金3500.04万元;为2个村新建农田桥4座,资金153.84万元;为1个村新建涵洞7座,资金81万元;
      二是产业化建设项目:为3个村建塑料、温室大棚56栋,资金1159.9万元;为3个建养殖场3处,资金1034.87万元;为3个村建农产品加工厂3处,资金900.86万元,资金总计3095.63万元。
      三是其他项目:雨露计划(教育资助)资金34.49万元;管理费69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0日到位资金6934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支出6452.49万元,未支出资金481.51万元,其中含质保金205万元,资金使用率为93.1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734.88万元,②产业化建设项目3095.63万元,③雨露计划34.49万元,④项目管理费69万元。
    为了加强我县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望政函〔2019〕2号、黑财指(农)〔2019〕3号 、《黑龙江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望奎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望奎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细则》等文件规定,严格遵守、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把全部资金都用于项目建设,全面加强了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资金管理上层层把关,防止了虚报、冒领、挤占、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3、项目绩效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项目已全部完工,并通过验收,产权移交到村集休,达到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一是产业项目实施后,预计贫困户增收80万元,减少了747贫困人口;二是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后,改善了我县贫困村群众和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三是雨露计划教育资助项目,资助了230名学生,缓解了学生们的经济压力,以上项目的实施,脱贫效果成效显著,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人居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坚强资金管理,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择优立项扶持,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项目的评审工作,对拟建项目进行全方位论证调研,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规划,严把立项关,杜绝人情项目,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严格按照省、市项目计划按期划拨资金,杜绝随意    调项、克扣资金等现象发生,不仅维护了项目计划的严肃性,而且从根本上保证了扶贫任务的落实。
     二是规范项目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对所有工程项目询价招标,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资金。积极探索扶贫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对所有建设项目,要全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定项目建设合同书,根据合同法规定管理项目,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检查验收项目。同时,       在合同制管理下,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方案,严把资金预决算、检查、审计,保证工程质量,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其最大的效益。 
     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增强项目建设透明度,严格按照《望奎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好县、乡、村三级对资金来源、资金投向、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群众参与程度。按照《望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资金的审计、监管、检查工作,全面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
 

望奎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19学生资助补助34.49人
          2019年6934万元(加工业)
          2019年6934万元(路) 
          2019年6934万元(桥涵)
         2019年6934万元(养殖业)
        2019年6934万元(种植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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