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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18-12-31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科学合理安排2018年“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对我单位2018年“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黑财指农村〔2018〕210号),资金150万元。项目使用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做以汇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黑财指农村〔2018210号),资金150万元。为1个村新食品加工厂建附属设施1处,资金8.817万元;为7个村养殖场建附属设施7处,资金134.383万元;为1个村农桥建配套设施1座,资金6.8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扶持贫困户发展养殖业项目附属设施建设7处,新建桥涵配套设施1座,食品加工厂附属设施1处,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1000元,受益贫困人口437人,带动整个区域人口数量3264人。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望奎县扶贫办认真完成了《望奎县2018年“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绩效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望奎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成立于2007年,人员编制20人,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5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3)负责对上争取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和监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系统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5)负责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连片扶贫开发的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产业扶贫、科技扶贫、贫困户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对口帮扶乡镇、村的扶贫工作和社会力量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总额为150万元,该资金为涉农整合资金。
      资金重点用于两大类项目建设。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1个村农桥建配套设施1处,资金6.8万元。
      二是产业化建设项目:为1个村新建食品加工厂建附属设施1处,资金8.817万元;为7个村养殖场建附属设施7处,资金134.383万元;
      截止2018年12月28日到位资金150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支出145.5万元,未支出资金4.5万元,全部为质保金,资金使用率为97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8万元,②产业化建设项目143.2万元。
       为了加强我县2018年“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望政函〔2018〕76号、黑财指(农村)〔2018〕210号 、《望奎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望奎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望奎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细则》等文件规定,严格遵守、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把全部资金都用于项目建设。全面加强了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资金管理上层层把关,防止了虚报、冒领、挤占、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确保了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3、项目绩效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2018年“两大平原”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产权移交到村集休,达到了项目预期绩效目标。是产业项目实施后,预计贫困户增收43万元减少了贫困人口;是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后,改善了我县贫困村群众和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以上项目的实施,脱贫效果成效显著,农村社会保障社会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人居和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4、下步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办将进一步巩固现有工作成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坚强资金管理,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择优立项扶持,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项目的评审工作,对拟建项目进行全方位论证调研,引导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规划,严把立项关,杜绝人情项目,确保扶贫资金用在最需要的地方。严格按照省、市项目计划按期划拨资金,杜绝随意调项、克扣资金等现象发生,不仅维护了项目计划的严肃性,而且从根本上保证了扶贫任务的落实。二是规范项目建设,提高建设质量。对所有工程项目询价招标,降低了成本,节约了资金。积极探索扶贫资金管理的有效途径,对所有建设项目,要全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定项目建设合同书,根据合同法规定管理项目,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检查验收项目。同时,在合同制管理下,严格按照资金预算方案,严把资金预决算、检查、审计,保证工程质量,使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增强项目建设透明度,严格按照《望奎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细则》的有关要求,做好县、乡、村三级对资金来源、资金投向、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群众参与程度。按照《望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资金的审计、监管、检查工作,全面实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财政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

附件:项目_绩效目标(自评)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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