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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19-12-30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科学合理安排2019年第二批砍块到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对我单位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黑财指农〔2019〕317号),资金1291万元。项目使用绩效进行了自评,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做以汇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黑财指农〔2019〕317号),资金1291万元。
      此资金全部用于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分别为灯塔镇宽三村建设生猪代养场1处,资金430万元,为火箭镇坤后二南北村建设生猪代养场1处,资金431万元,为卫星镇水二村建设生猪代养场1处,资金43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为3个村建设生猪代养场(一期工程)3处,用于材料采购等支出,待2020年4月下旬正式开工建设,整体项目投产后,村均年收益40万元,每村带动贫困户200户。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安排,望奎县扶贫办认真完成了《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项目绩效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望奎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成立于2017年,人员编制20人,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5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3)负责对上争取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和监督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系统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5)负责大兴安岭南麓片区连片扶贫开发的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产业扶贫、科技扶贫、贫困户劳动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定点扶贫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对口帮扶乡镇、村的扶贫工作和社会力量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该项目资金总额为1291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产业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为3个村建生猪代养场一期工程材料采购支出,资金1291万元。
     截止2019年12月30日到位资金1291万元,资金到位率为100%。实际支出1291万元,未支出资金0万元,资金使用率为100 %,
    为了加强我县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的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望政函〔2019〕85号、黑财指(农)〔2019〕317号 、《黑龙江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望奎县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和《望奎县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细则》等文件规定,严格遵守、执行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把全部资金都用于项目建设,全面加强了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管理,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资金管理上层层把关,防止了虚报、冒领、挤占、套取、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发生,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规范、有效。
    3、项目绩效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项目一期工程已全部完工,原材料全部进场,待2020年天气回暖后,立即组织3个生猪代养场二期工程开工建设,争取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工程建设,早日投产达效,预计年收入120万元,贫困户户均增收500 元,可带动600户贫困户脱贫。

     附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

 

    望奎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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