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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关于望奎县兴泰农作物秸秆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7-04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望奎县兴泰农作物秸秆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绥化市望奎县莲花镇宽四村 望奎县兴泰农作物秸秆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 绥化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绥化市望奎县莲花镇宽四村。厂区东侧、南侧和西侧均为农田,北侧为416乡道。厂区建设一座生产车间(内包含库房),一座办公室,原料罩棚2个,门卫室一个。生产车间内设置生物质秸秆固体成型颗粒生产线2条,年加工秸秆10000吨。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一)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补做环评。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三)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办公室取暖由0.2t/h的生物质锅炉提供。年燃压块生物质燃料10t。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20m高烟囱排放。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锅炉标准。项目投入运营后,秸秆破碎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限值。
(四)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封闭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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