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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望奎经营部望奎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7-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望奎经营部望奎加油站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望奎镇西门外糖厂路南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绥化销售分公司 哈尔滨洁沃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望奎镇西门外糖厂路南,项目东侧为丁香园;西侧为交通街与青望路交叉口;南侧为交通街,隔路为德林会馆;北侧为青望路,隔路为糖厂。项目占地面积1765.1m2,站房建筑面积为126m2。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新建内容为:包括罐区、罩棚和站房,其中罐区将4个30m3单层储罐换成4个30m3双层储罐(2汽2柴)。罩棚为钢球网架结构,投影面积为300m2,设有4个加油岛及4台加油机。站房建筑面积为126m2。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6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望奎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通肯河。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更换的废油罐由中石油绥化分公司进行回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报废处理,站区不能贮存。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油罐区及加油区采取防渗措施,储油罐采用SF双层油罐,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三)本项目站房冬季采用电取暖供热。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对加油站卸油和加油机加油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进行回收,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中相关要求。
(四)对产生噪声的吸油泵、油气回收装置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车辆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使区域内交通噪声降低到最低值,确保本项目东侧厂界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4a类标准。
(五)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交由望奎县城市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油罐残留底泥清理后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六)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设计规范进行施工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贮运与设备的密封性管理,防止储罐油气溢出、泄漏。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一旦出现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并消减污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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