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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6万吨生物有机肥/1500万片育苗基片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1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   影响
评价
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年产6万
吨生物有肥/1500
万片育苗
基片新建项目

 
望奎县灯
塔镇
敏三村东侧

 
望奎百奥迈斯
农业科技有限
公司
绥化市广
通环保科技有限公
新建发酵车间(车间内建封闭秸秆粉碎场一座。)、后熟车间(车间内建设储存库房一座)、一体成型有机育苗基质及有机肥车间各1座。在有机育苗基质及有机肥车间内新建一台4t/h生物质热风炉,
用于一体成型有机育苗基质生产及一台1t/h生物
质热风炉用于颗粒风肥烘干;
建设厌氧处理系统
一套(黑膜囊)及其它环保设施设备等;购置年
产1500万片一体成型有机育苗基质生产线一条
及一条颗粒肥生产线;新建办公用房、集液池、
消防水池、配电间、门卫室以及道路硬化等。
项目规模为年处理畜禽粪污20万吨,生产有机肥原料6万吨,一体成型有机育苗基质1500万片。总占地面积32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0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建筑施工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建设污水厌氧处理系统一套,有机肥生产采用固液分离技术,固体用于生产,液体与食堂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厌氧处理系统(黑膜囊),制成液态肥冬季暂存于黑膜囊内,夏季还田,沼气经燃烧排放。     
(三)本项目冬季取暖采用0.5t/h电锅炉取暖。
1、项目颗粒肥生产区设置一台1t/h热风炉、一体成型有机育苗基质生产区设置一台 4t/h热风炉。均设置布袋除尘器通过20米烟囱,高空排放。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2、建设全封闭秸秆粉碎场,玉米秸秆粉碎时产生的粉尘通过粉碎机自带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               
3、食堂油烟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后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饮食业标准要求。    
4、发酵产生的恶臭通过活性炭吸附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排放标准要求。
5、本项目的厌氧处理系统(黑膜囊)运营时产生的沼气,采用建设100m3气柜收集沼气,收集到可燃烧量后由火炬燃烧。火炬燃烧沼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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