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关于望奎县顺合农作物秸秆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6-12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望奎县顺合农作物秸秆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 望奎县灯塔镇会四村 | 望奎县顺合农作物秸秆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 | 绥化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面积5100平方米,建设有,储料车间、生产车间、成品库。本项目总投资315万元。 | (一)、该项目已建设完成,补做环评。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三)本项目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项目投入运营后,秸秆破碎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粉尘排放要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限值要求。 (四)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封闭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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