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奎县彦国植物秸秆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9-10-28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望奎县彦国植物秸秆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
望奎县先锋镇四段前村中心小学西侧 |
望奎县彦国植物秸秆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 |
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新建罩棚1座。办公室、库房依托已有建筑,利用一座已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车间内设置生产线1条,主要设备为秸秆压块机、粉碎机。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600㎡,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
(一)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施工期主要是对设备的安装调试,无大型土建施工。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噪声污染,施工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二)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 (三)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办公室用热由新建0.1t电锅炉提供。项目投入运营秸秆破碎、压块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排放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规定限值要求。 (四)、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封闭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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