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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环保局关于黑龙江省良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辣酱、14400吨酱菜加工项目固体废物防治设施竣环境保护验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2-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28日我局对黑龙江省良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辣酱、14400吨酱菜加工项目固体废物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月28日-2019年2月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6497002
       通讯地址:望奎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邮编:152100
一、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黑龙江省良源食品有限公司年产2400吨辣酱、14400吨酱菜加工项目 黑龙江省望奎经济技术开发区153号 黑龙江省良源食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洁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为新建。2014年2月12日,望奎县环境保护局以望环审[2014]4号对本工程项目给予了批复。但在实际建设中对原环评报告表中建设内容进行了改动,主要为生产产品种类及产量,污水处理工艺及规模等内容发生了变化,因此于2016年11月该公司委托绥化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变更报告,同年11月28日取得绥化市环境保护局的批复绥环函[2016]537号。2014年1月开工建设,2018年2月完成工程并投入试运营。在建设过程中企业未完全按照环评变更内容建设,酱菜、辣酱生产车间和水饺加工车间只是单纯进行了主体厂房的结构建筑,未购置相应生产设备,冷库已建设但处于闲置状态,本期验收范围为酱菜与酸菜生产工序,包括在用的腌渍车间、生产车间(内含酸菜加工、酱菜加工和腌制工序),综合库房和办公楼。本期验收不含辣酱与速冻水饺生产工序。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皮、叶、根,包装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与除臭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生产设备不产生废机油,叉车在更换机油时会产生少量的废机油,定期由修配厂进行上门更换,更换下来的废机油由更换人员带走,不在厂区内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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