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关于望奎县润安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1-13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
1 | 望奎县润安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绥望路东侧 | 望奎县润安成品油销售有限公司 | 哈尔滨洁沃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绥望路东侧,项目南侧为村路、隔路为民房;东侧为水泥管厂;北侧为村路、隔路为在建厂房;西侧为绥望路(二级公路)、隔路为农田。项目占地面积为5733m2,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包括罐区、罩棚和站房等,其中罐区内设置1个30m3双层汽油储罐、1个40m3双层汽油储罐和3个50m3双层柴油储罐。罩棚为钢球网架结构,投影面积为429m2,设有3台加油机。站房为二层砖混结构。项目总投资767.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 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扬尘和噪声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后由当地农民清掏外运堆肥。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市政指定地点堆存。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二)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双层油罐、储油罐区及埋地输油管采取防腐、防渗措施。罐区下游及两侧,共设置3眼地下水监测井。 (三)本项目冬季采用电取暖供热。设置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及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对非甲烷总烃废气进行回收,通过4.2m高通气管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站内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对产生噪声的吸油泵、油气回收装置等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车辆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使区域内交通噪声降低到最低值,确保西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满足2类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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