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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环保局关于望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8-11-0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11月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日-2018年11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6497002
       通讯地址:望奎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邮编:152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望奎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工程项目 黑龙江省望奎县望奎经济开发区境内 黑龙江望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绥化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规划西二街污水管线2460.00m、混凝 土污水检查井67座,规划西三街西侧污水管线1636.00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3座,规划西三街东侧污水管线1083.40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28座,规划西四街污水管线1791.25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47座,规划西三路污水管线 304.30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含消能井1座)8座,规划西四路污水管线280.00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 8座,通达街污水管线650.00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9座,规划西三路智能型一体化预制泵站1处,以及其他配套内容。项目污水管线总长度8204.95m,混凝土污水检查井共220座。项目总投资13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 1、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2、施工场地要采取不低于1.5米的围挡,产生扬尘的工段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并指定专人管理定时洒水降尘。运输物料的车辆要加盖篷布避免洒落。对产生扬尘的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封闭措施。
3、施工渣土、建筑垃圾要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时运至城镇垃圾处理场处理。
4、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装基础减震。对运输车辆要严加管理,严禁午间、夜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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