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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环保局关于望奎县盛源绿色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9-01-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6497002
       通讯地址:望奎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邮编:152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望奎县盛源绿色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蔬菜加工项目 望奎县海丰镇八方村前二屯 望奎县盛源绿色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该项目建于望奎县海丰镇八方村前二屯,项目北侧为农田、东侧为农田、南侧隔乡村路为村民、西侧隔乡村路为村民。总投资7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地面积为9078.04m2,总建筑面积1998m2,其中生产车间800m2,冷库400m2、库房347m2、门卫62m2、污水处理站100m2、包装车间(含办公室)289m2。生产规模为年生产200吨干制蔬菜、400吨速冻豆角和200吨速冻黏玉米。 1、生活污水同生产废水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农田灌溉。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
2、项目不建取暖锅炉。新建一台0.5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煤锅炉标准要求,通过20米高烟囱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的标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音、选用底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弃蔬菜和生物质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污水处理站污泥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弃蔬菜、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卫生部门统一处理。生物质锅炉灰渣、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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