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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环保局关于望奎县田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通江镇厢白二村畜禽有机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9-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9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6497002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宏达小区对面
       邮编:152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通江镇厢白二村畜禽有机物处置中心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望奎县通江镇厢白二村 望奎县田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绥化市广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黑龙江省望奎县通江镇厢白二村,四周均为耕地。建设性质为新建,主要建设容为:新建发酵车间1300平方米,陈化车间1764平方米,宿舍及食堂200平方米,门卫室15平方米,秸秆粉碎场600平方米,双膜囊10000立方米,消防水池260立方米,道路及地面硬化2300平方米,围栏410米,绿化385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共33台(套),年处理粪便5万吨。占地面积20000㎡,项目总投资1104.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1、该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与食堂废水排入粪污处理系统与生产原料混合用于生产。
2、废气为发酵车间、粪便调节池与固液分离过程产生的恶臭、秸秆粉碎产生的粉尘、食堂油烟。恶臭在生产车间产臭位置安装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产生粉尘工位的上方加装集气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系统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排放浓度的标准要求后,经高于食堂屋顶(3m)的排气筒排放;冬季取暖采用电采暖。
3、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选用底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包装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部;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运往垃圾厂统一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粉碎后与除尘器粉尘收回用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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