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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环保局关于望奎县屿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原粮加工收购储存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9-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9月2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27日-2018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6497002
       通讯地址:望奎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邮编:152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原粮加工、收购、储存基地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开发区兴望路 望奎县屿农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黑龙江兴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1座原粮加工车间、1座成品包装车间、1座原粮库、1座成品库、2座稻壳仓、1座锅炉房、1座综合功能用房、1座3层办公楼;建设日处理能力1000吨粮食烘干塔2座及配套1台20t/h生物质热风炉。项目总投资3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1、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2、取暖采用电取暖。废气为清理筛选工段的粉尘、水稻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气和热风炉烟气。清选过程产生的粉尘、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热风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储煤场、炉灰渣堆场要采用半封闭加装防尘罩等措施。
3、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选用底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次米和碎米、米糠、稻壳、杂质、热风炉灰渣。生活垃圾、杂质集中定时交由市政部门运往垃圾厂统一处理;除尘器粉尘、次米和碎米、米糠、稻壳集中收集后外售作饲料原料;热风炉灰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再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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