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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环保局关于黑龙江华泽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望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8-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6月1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2日-2018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6497002
       通讯地址:望奎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
       邮编:152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望奎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集中处理中心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望奎县灵山乡四周均为耕地 黑龙江华泽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绥化广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发酵车间968平方米,预处理车间549.6平方米,集装箱办公用房60平方米,秸秆储存场2072平方米,腐熟场968平方米,成品堆放场2800平方米,双膜囊10000立方米,曝气池1600立方米,调节池1000立方米,输电线路及变压器1套,道路1430平方米,绿化5960平方米,伸缩门2套,计量秤1套。占地面积20000㎡,项目总投资1245.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 1、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入粪污处理系统不得外排。
2、废气为粪便调节池与固液分离过程产生的恶臭、秸秆粉碎产生的粉尘。恶臭在生产车间产臭位置安装集气罩集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产生粉尘工位的上方加装集气罩集中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3、产生噪声的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选用底噪声设备,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包装袋、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除尘器粉尘。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部。生活垃圾交由市政部门运往垃圾厂统一处理;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交由有资格的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再次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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