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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望奎县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5

望扶组字〔2020〕17号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现将《望奎县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望奎县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望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9月3日
望奎县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70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20〕41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补齐工作短板,提升脱贫质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为全面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以同步小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权责统一。县人民政府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实施主体,同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依据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规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脱贫攻坚主要任务、重点扶贫项目和项目实施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负责。
   (二)坚持规划引领,凝聚合力。注重脱贫攻坚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充实脱贫重点项目,确保脱贫项目与贫困村和贫困对象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匹配、与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凝聚扶贫合力。
   (三)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项目平台承接,确保整合资金投向最重要的领域,最关键的环节,最精准的对象。
   (四)坚持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整合资金的放大效应,引导金融资本助力扶贫开发。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有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扎实推进扶贫贷款贴息工作,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五)坚持规范运作,公开透明。严格履行项目谋划生成、评估论证、立项审批、招标建设、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规范建设。实行民主议事决策机制,项目选择要尊重民意,反映民愿,惠及民生。坚持公平公正,依法
推进整合资金信息公开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四、整合范围及规模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实际,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447万元,具体为:
      1.中央财政资金11831万元。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7856万元,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1674万元,水利发展资金2182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19万元。
      2.省级财政资金8116万元。均为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3.县级财政资金500万元。
      五、资金投向及项目
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使用重点围绕与建档立卡成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共计实施项目20个,项目全部出自《望奎县脱贫攻坚项目库》,其中:产业扶贫项目15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其他项目2个。计划使用整合资金20447万元,其中,跨类别使用资金619万元,具体项目投向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计划建设项目15个,投入资金10460.11万元,具体包括:
      1.宽三村2019年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为1个村续建猪舍2栋6496.56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1039.62万元;
      2.坤后二南村2019年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为1个村续建猪舍2栋6496.56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1106.34
万元;
      3.水二村2019年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为1个村续建猪舍2栋6496.56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1195.04万元;
      4.正白后二村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为1个村新建猪舍1栋3248.28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771.15万元;
      5.坤三村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为1个村新建猪舍1栋3248.28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789.13万元;
      6.厢红六村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为1个村新建猪舍1栋3248.28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794.35万元;
      7.恭三村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为1个村新建猪舍1栋3248.28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781.24万元;
      8.厢黄后头西村生猪代养场建设项目,为1个村新建猪舍1栋3248.28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778.08万元;
      9.水二村肉鸡养殖场建设项目,为1个村新建鸡舍8栋1280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1837.11万元;
      10.兰头村蔬菜加工厂建设项目,为1个村新建蔬菜加工厂房1个1344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资金280.7万元;
      11.卫星镇水头村猪舍库房建设项目,为1个村养猪场新建库房1处480平方米,资金51.6万元;
      12.先锋镇厢白四村驴舍库房建设项目,为1个村养驴场新建库房1处366平方米,资金48.58万元;
      13.厢白乡前惠五村牛舍青储窖建设项目,为1个村养牛场新建青储窖1处573.75平方米,资金52.17万元;
      14.厢黄后三村果蔬种植棚室建设项目,为1个少数民族村
新建温室大棚6栋及配套附属设施,资金535万元;
      15.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为通江镇红头村、东升乡恭四村、恭六乡信七村等3个联村电站购置安装数据采集、市电网公司调度用自动化系统等收尾工程,资金500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建设项目3个,投入资金9316.49万元,具体包括:
      1.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13个乡镇47个村新建路面宽3.5米水泥路124.02公里,新修路边沟3000延长米,入户涵130个,新修盖板涵7座,农田桥3座,资金6511.89万元;
      2.少数民族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6个乡镇7个村新修水泥路8.8公里,新修路边沟11200延长米、入户涵474个,资金1122.6万元;
      3.侵蚀沟综合治理项目,为5个乡镇5个村治理呼兰河流域侵蚀沟88条,总长度10119米,资金1682万元。
   (三)其它项目
      计划建设项目2个,投入资金670.4万元,具体包括:
      1.雨露计划81万元;
      2.项目管理费589.4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领导,强化组织。成立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县政府农业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的组织、指导、协调、管理制度的制定、日常事务的处理等,
讨论决定整合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
   (二)全力整合,加大投入。要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和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贷款贴息等工作,发挥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放大效应,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部门要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见到实效。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重点监督。扶贫、发改、民宗、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项目谋划生成、报批建设和竣工验收等坚持阳光操作,及时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制度、使用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扶贫项目贫困村公开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透明度。驻村工作队、村委会、驻村第一书记和贫困户代表要积极参与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发挥好脱贫主体的监督作用。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要强化绩效评价,坚持把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成效作为衡量扶贫开发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
        附件:望奎县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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