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环保局关于望奎妙香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妙香山生态旅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18-08-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0月10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0日-2017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6497002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宏达小区对面
邮编:152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妙香山生态旅游建设项目 | 望奎县庙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 | 望奎妙香山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建于望奎县卫星镇南侧,绥望路28公里处西侧,位于望奎县庙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项目东侧为绥望路,南侧为农田,西侧为农田、林地,北侧为林地。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现代生态农业观光采摘园、薫衣草庄园、娱乐养生园以及配套的基础设施、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8000万元,占地面积99654平方米,建筑面积79723平方米。 | 1、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娱乐设施废水、温泉泡池废水,废水混合后经化粪池、隔油池、毛发过滤器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回用于灌溉,不得外排。污水处理站要按“报告表”要求的设计处理规模和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建设,并同时按要求配套建设一座应急储水池和一座清水池。 2、冬季采暖采用电取暖,不新建锅炉房。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餐饮中心的油烟和污水处理站的恶臭。餐饮中心的油烟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大型饮食业单位排放标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要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一级排放标准。 3、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游乐设施及音响设备等产生的噪声,和抽取温泉水水泵、污水处理站的噪声。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及音响设备,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中2类排放限值。 4、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毛发过滤器过滤的毛发;观光园清理的植物、杂草等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至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5、项目的采摘园养护及绿化工程的维护均采用有机肥,要使用微生物杀菌剂除虫,尽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设计种植的品种要采用当地乡土植物,能够实现自我稳定和低维护,不会导致外来物种入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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