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望奎县往年度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补充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3
望扶组字〔2020〕12号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
现将《2020年望奎县往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补充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0年望奎县往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补充方案
望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0日
2020年望奎县往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补充方案
为确保如期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结合我县2020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际额度和扶贫项目资金需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明确工作重点任务,补齐工作短板,提升脱贫质效,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为全面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
二、任务目标
以同步小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主要对象,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扶贫开发,建立“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权责统一。县人民政府是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实施主体,同时承担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的主体责任。依据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统筹整合财政扶贫资金规模,区分轻重缓急,确定脱贫攻坚主要任务、重点扶贫项目和项目实施部门,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负责。
(二)坚持规划引领,凝聚合力。注重脱贫攻坚规划的引领作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充实脱贫重点项目,确保脱贫项目与贫困村和贫困对象需求相一致、与统筹整合资金规模相匹配、与部门专项规划相衔接,以规划引领投入,凝聚扶贫合力。
(三)坚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脱贫成效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项目平台承接,确保整合资金投向最重要的领域,最关键的环节,最精准的对象。
(四)坚持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积极探索创新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放大效应,引导金融资本助力扶贫开发。探索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有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扶贫开发。扎实推进扶贫贷款贴息工作,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
(五)坚持规范运作,公开透明。严格履行项目谋划生成、评估论证、立项审批、招标建设、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项目建设程序,确保项目规范建设。实行民主议事决策机制,项目选择要尊重民意,反映民愿,惠及民生。坚持公平公正,依法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和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充分发挥好社会监督作用。
四、整合范围及规模
根据我县脱贫攻坚任务实际,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110万元,资金均为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五、资金投向及项目
统筹整合的财政资金使用重点围绕与建档立卡成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实施项目1个,项目1出自《望奎县脱贫攻坚项目库》,计划建设项目为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个。计划使用整合资金110万元,其中,跨类别使用资金110万元,具体项目投向如下:
计划建设农业生产发展项目1个,投入资金110万元,第二批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项目,为通江镇红头村、东升乡恭四村、恭六乡信七村等3个联村电站场区内检修路、电缆下埋等收尾工程,资金110万元。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领导,强化组织。资金整合、使用、管理、绩效等相关工作要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要严格执行《望奎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不断建立完善全过程绩效追踪机制,按照规定监督管理好项目资金,既要监管好工程质量,又要确保资金安全。
(二)迅速启动,加快支付。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经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项目单位要盯紧项目建设目标任务不动摇,按照“快落地、快推进、快见效”的原则,精准施策、开足马力,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对建设项目要及时开展招投标、签订合同等相关工作,对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要及时进行催办。要进一步规范优化资金拨付程序,完善扶贫资金拨款流程,加快资金拨付速度。要严格执行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的工作方式,提高扶贫资金支付效率。
(三)健全机制,强化监管。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成员部门要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监管责任,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见到实效。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重点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扶贫、发改、民宗、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和验收等工作,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项目谋划生成、报批建设和竣工验收等坚持阳光操作,及时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制度、使用结果等信息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媒体、扶贫项目贫困村公开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透明度。驻村工作队、村委会、驻村第一书记和贫困户代表要积极参与涉农资金整合管理,发挥好脱贫主体的监督作用。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要强化绩效评价,坚持把脱贫攻坚项目实施成效作为衡量扶贫开发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
附件:望奎县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计划表(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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