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望奎县重点用能单位 及重点项目节能工作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9-08
望发改〔2021〕73号
关于开展望奎县重点用能单位及重点项目节能工作督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望奎县重点用能单位及重点项目节能工作督查的通知
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工业企业:
为加强我县能耗“双控”工作,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省、市发改委关于清理“十三五”重点项目能评工作的相关通知,我局将在全县范围内对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1.能耗“双控”工作落实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认真梳理节能降耗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十三五”节能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布署“十四五”节能工作。“十三五”节能工作回查具体内容包括能源管理制度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置、能源统计器具配备、节能降耗目标责任制落实、节能工作法律法规执行等几个方面,形成自查报告,并就督查与自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形成反馈督导机制,制订整改方案,为“十四五”期间共同完成单位GDP能耗和能源消费量增量控制工作奠定基础。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完成指标与落实措施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统一标准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布署,灵活推进,建立长效节能机制。
2.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工作。重点用能企业要严格落实节能相
关工作,按要求及时完成年度节能工作报告及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具体包括:本单位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效率分析以及节能措施等。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情况全市统一考核并公示排名,县内重点用能单位要高度重视,争取优良的考核结果,坚决杜绝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出现。
3.重点项目能耗工作。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和项目建设程序,对“十三五”以来新建、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主要内容为项目能耗总量及单位GDP增量、项目工艺流程及用能设备、节能审查等是否符合国家相关用能规定。对于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且电力消耗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建设项目,没有完成固定资产节能审查的请于5月底前完成;对于综合能源1000吨标煤以下的建设项目,请于5月25日前完成节能工作承诺(已完成承诺的不用再次承诺);对于项目节能审查不明事项,请及时与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联系人:范泽楠:15945552173 ,赵金新:18746521528)。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请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代码,如无可行性研究报告请详细说明设计(或立项、或备案)生产能力及规模、内容,生产工艺流程及用能设备清单、生产时间、办公时间、用工人员数等相关用能情况。如不能按上述时限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则视项目单位违规情况做出诚信公示或节能法律法规相关处置。
附件:1.重点用能单位及重点项目节能工作督查通知签收回执单
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13日
2020年5月13日
重点用能单位及重点项目节能工作督查通知签收回执单
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单位印发的《关于开展望奎县重点用能单位及重点项目节能工作督查的通知》已收悉。
签收单位(公章):
项目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编号:WKNP
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单位 | 单位负责人 | |||||||
通讯地址 | 负责人电话 | ||||||||
建设地点 | 邮编 | ||||||||
联系人 | 联系人电话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建□扩建 | 项目总投资 | |||||||
投资管理类别 | 审批□ | 核准□ | 备案□ | ||||||
项目所属行业 | 建筑面积(m2) |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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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耗能量 |
能源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年耗能量 | ||||
电 | 万度 | 0.1229kgce/kW·h | |||||||
煤 | 吨 | 0.7143gce/kW.h | |||||||
热力 | MJ | 0.03412kgce/MJ | |||||||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准煤) | |||||||||
耗能工质种类 | 计量单位 | 年需要实物量 | 参考折标系数 | ||||||
新水 | 吨 | 0.0857kgce/t | |||||||
耗能工质总量(吨标准煤) | |||||||||
项目年耗能总量(吨标准煤) | |||||||||
项目节能措施简述(采用的节能设计标准、规范以及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并说明项目能源利用效率): 1.本项目供电线路设计合理,根据用电负荷选用节能截面,以减少能耗,照明选用高效节能灯具。 2.建筑设计按照国家节能设计标准,采用新型节能建材,合理布局,充分采光。 3.采用节水设施,合理安排用水。 4.项目设备选择国家节能型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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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
项目建设单位承诺: 我单位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相关要求和标准,采用节能设计、节能建筑,节能设备和工艺,节能能源和资源,单位GDP能耗定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并同时不高于望奎县单位GDP能耗平均水平。 (签 章) 年 月 日 |
注: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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