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关于望奎县禾森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1-11-25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1月2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5日-2021年12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55-6497002 通讯地址:望奎县人民办事中心二楼绥化市望奎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152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望奎县禾森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海丰镇苏家楼北侧650m | 望奎县禾森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望奎县禾森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海丰镇苏家楼北侧650m,项目厂界东侧为耕地,南侧为耕地,西侧为村道,隔道为耕地,北侧为乡道,隔道为耕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地秤1座,称重50t。本项目利用租赁厂房已有建筑做为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堆场及办公室等,生产车间内设2条秸秆压块燃料生产线,主要设备包括秸秆压块机、模具压轮、抓草机、粉碎机、输送机、滚筒筛、自动上料机等。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481m2,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4万元。 |
(一)本项目依托已有建筑做为生产车间等。施工期主要是对设备的安装调试,无大型土建施工。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防止噪声污染,施工噪声要满足《建筑施工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规定的限值要求。 (二)项目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三)本项目办公室供暖用电取暖。本项目生产时粉碎、筛分、压粒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生产时车间全封闭,厂界颗粒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原料堆场秸秆腐烂产生的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厂界标准。 (四)要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震、降噪、封闭措施,确保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五)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集中收集统一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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