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望奎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6
望市监发〔2020〕37号
各股、所、队及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望奎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
附件:1.望奎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8日
望奎县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望督发〔2020〕7号(望奎县委督查室关于印发望奎县委第十次常委会议任务分解督办要点的通知)要求,为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确保疫情不反弹,稳住经济基本盘,兜住民生底线。要在稳的基础上积极进取,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增长极,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坚持“四个最严”的要求,坚决整治市场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用药安全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的获得感。
二、任务目标
通过三年的专项整治,集中消除安全隐患,整治一批不达标企业,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安全事故有效遏制,提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在市场领域内初步形成守法自律的氛围,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全县市场领域安全生产经营控制能力明显提升,长效机制基本成熟有效,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年度目标为:
2020年,食品安全:完成食品经营一票通制度执行,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型聚餐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其它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创建率达到75%;提高食用农产品抽检覆盖率,实现抽检400批次目标。药品安全:强化疫苗整治,严防从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购进疫苗;及时查处并监督销毁超过有效期的疫苗;保证疫苗处在“冷链”状态下运输储存。特种设备安全:坚决取缔锅炉、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使用无证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严肃查处未依法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安全技术档案等违法行为,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021年,食品安全:完成“互联网+”智慧监管建设,充分利用省级智慧监管平台,建设综合执法监管平台,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开展生产、销售、餐饮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完成每千人4批次抽检目标。药品安全:开展执业药师“挂证”专项治理和“放心药店”建设,重点整治执业药师不在岗、挂证、兼职行为,确保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特种设备安全:整治气瓶充装单位,保证单位持证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安全检查和登记制度、隐患排查等制度健全。严厉整治“三无”电梯 (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基金的老旧电梯)。保证在用电梯使用标志和警示标志齐全,在检验有效期内,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和专业持证维保部门。持续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保险+服务”工作。
2022年,食品安全:完成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和食品小作坊治理,全面取缔无证生产加工行为,食品小作坊持证率达到100%。药品安全: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治理,查处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非法渠道购销中药饮片并销售(或使用)、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开展“规范药房”建设,确保乡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达到制度规范、渠道规范、记录规范、索证索票规范、药品储存摆放规范、阴凉冷藏设施规范、近效期药品预警规范、药品使用规范。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问题,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深挖问题隐患,查到位、改到位,坚决做到安全风险零容忍.要依法加大对违法违规生产、使用特种设备行为“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修理改造、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隐患超期未改)、“一无一违” (无证上岗、违章作业),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健责任。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从严查处责令停产停业,从严查处责。确保全县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100%、特种设备检验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持证率达到100%、全员安全教育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在食品上,狠抓“五个扎实推进”。即,扎实推进“一票通”制度。对全县范围内食品批发经营单位的进货凭证全面实施进货凭证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格式,统一内容,达到“批零对接、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方便经营”的效果。扎实推进“明厨亮灶”工程。以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集体聚餐、大型宴会厅为重点,做好“四个结合”,即:与许可审批工作相结合;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相结合;与示范创建工作相结合。引导消费者选择“明厨亮灶”餐饮单位就餐。扎实推进智慧监管。一是充分利用省级监管平台作用,完善风险分级管理,确定监管频次,及时上传执法检查信息,为安全生产监管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二是建设综合执法监管平台,配备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将相对人的基本信息、执法信息、风险分级等监管信息统一上传致监管平台,实现智慧监管。扎实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一是企业定期自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按要求开展自查,查缺补漏,完善管理。二是引导企业推行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引导企业通过执行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等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三是完善白酒、肉类、食用植物油等重点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落实进货有查验、生产有记录、出厂有检验、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的基本要求,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完善基础台账,鼓励企业对食品全程管控和各项记录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增强企业管理和产品追溯的科学性、先进性,切实落实食品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一是建立档案,对辖区食品小作坊100%建档,在档案中记录小作坊名称、开办者姓名和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明细、主要原辅料来源,以及生产地址、销售区域等信息等内容。二是建立示范店。以酒类、豆制品、食用油、糕点等食品类别生产经营为数较多的小作坊类别为重点,积极打造示范样板坊,引领相关类别小作坊规范发展。三是完善小作坊风险分级管理,按照省、市关于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级管理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四是坚持“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规范各业态生产经营者规范从业,依法取缔无证食品小作坊。
(二)在药品上,坚持“五查五看”,排查风险隐患。一查药品购进、验收,看进货渠道是否符合要求;二查药品储存运输,看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过期、失效、变质、虫蛀、霉变药物现象;三查药品经营行为,看是否超范围经营,是否改变经营方式,处方药销售情况和含麻黄碱类药品的销售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四查药品质量,看是否存在经营使用假劣药品行为,是否存在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现象;五查药店、药房规范化建设,看是否设有明显的药品分类区域标志,药品和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库房药品存储是否规范,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
(三)在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上,坚持“自查自纠”,有效规范使用行为。持续动态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通过监督检查、明查暗访、联合执法、重点抽查等多种形式,严厉打击重点范围内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王晓龙同志担任,副组长:乔婧媛、彭喜望、邢晓播、孔秀华,成员张宏彦、张国华、王英明、黄义、李景旺、周凤君、吕树军及股、所、队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工作信息汇总、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和要求。各股、办、队、所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监管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实施。
(二)创新监管,综合施策。要注重总结监管工作经验做法和监管成效,采取打扶结合、联合整治、综合执法等手段,创新监管模式;要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升级改造、集约发展、品质提升、品牌创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等紧密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环境。
(三)组织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综合整治三年行动的整体效果和社会影响力;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特别是要对大案要案做好跟踪报道;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小作坊综合整治工作,强化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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