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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望奎县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6

望市监发〔2020〕50号


各股、所、队:
       现将《2020年望奎县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0年望奎县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

2020年望奎县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市局的工作部署,努力完成《绥化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既定的目标任务,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有关要求,提高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市场监管局要重点做好以下食品安全工作。
       一、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环节监管
       (一)食品生产环节。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强化人员健康、环境卫生、食品原料、生产过程、出厂检验、食品贮存等关键环节控制,保障生产食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做到“五个严查”,严查因停工时间长可能出现使用过期原辅料加工食品的问题;严査设备设施长期停用,复产时清洗消毒不彻底导致食品受到污染的问题;严查企业临时雇工未经健康体检或业务不熟导致产品质量控制不严的问题;严査消毒液等化学品管理不规范或使用不当导致出现消毒品污染食品的问题;严查因产品积压导致短保质期食品过期或变质的问题。同时密切关注企业因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流失、食品安全管理保障能力降低带来的风险。
       (二)食品流通环节。在强化农贸市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疫情“三宝”的同时,开展重点区域(校园周边、大型商超、城乡结合部)、重点行业(食品批发业)、重点品种(白酒、植物油、肉类等)、冷库及销售冷藏冷冻食品等重点环节监督检查,确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两不误。
       (三)餐饮服务环节。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复课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要按照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全市校园食品安全视频会议相关部署、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深入推进学校校长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协管员及家长监督委员会等制度的落实,构建从人员管理、原材料定点采购、贮存到食品加工过程全链条监管体系,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和疫情防控工作要点,逐一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坚持跟踪问效,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妥善做好复课后校园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对复工复产企业食堂、养老机构食堂、餐饮单位,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
       (四)保健食品环节。规范和整顿保健食品行业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保健食品领域违法行为,严禁借疫情之名虚假、夸大宣传,严禁聚集性营销等行为。
       二、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五)开展食品生产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开展规范食品标签标识行动。以标注内容的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为重点,全面提升标注内容合法合规率,到2020年底,实现食品标签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开展“一非两超”、微生物超标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问题较多的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开展专项治理;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六)开展食品流通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周边食品整治工作。查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严禁校园周边销售高盐、高糖、高脂类食品,查散装食品贮存条件、外包装或容器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等内容;开展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销售整治。摸清乡镇、村、城乡结合部食品销售者主体底数,清理无证销售食品行为。对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等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重点查处销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无标签标识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重点行业(食品批发业)整治工作对食品批发业户索证索票手续等主体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经营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经营地址相符。经营场所是否符合环境卫生、储存、运输、温湿度控制等要求。是否存在“票批发”,是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等,做到100%全覆盖检查;开展重点品种整治工作。对经营白酒、植物油的进货商资质和出厂检验报告等手续是否齐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做好主体责任。对经营禽肉产品的“两证两章”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等是否齐全,是否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开展冷库及销售冷藏冷冻食品整治工作。
对冷库经营者是否履行索证索票义务、是否建立并执行冷藏冷冻食品全程温度记录制度等主体责任。销售的食品是否按照标签标示和温度、湿度等要求摆放售卖,有无过期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
       (七)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治理。继续加大肉类、食用油、白酒及醇类助燃剂等重点品监管力度,对感官性状异常、索证索票不全、超过保质期的积压肉类食品原料现场督促其销毁。餐饮服务单位经营使用散装食用油,外包装上应粘贴标签,标签上应写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学校(含托幼机构、校外托管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业态须采购使用预包装非转基因食用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散装白酒须索取白酒生产企业生产资质、批次检验报告,使用可上锁的承装容器,容器上应载明白酒生产的相关信息。餐饮单位使用酒精助燃剂须添加染色剂,实行色标管理,外包装粘贴显著标识,固定存放,防止误食误用。
       (八)加强特殊食品流通领域监督检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特殊食品行为,查处一批违法情节严重、屡查不改的无证经营者,防止出现区域性、规模性、长期性无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规销售行为,特别是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非法聚集群众,夸大保健食品功能,宣传疾病预防、治疗效果,以及通过其他虚假宣传等手段,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在经营场所及其周边,通过发放、张贴、悬挂虚假宣资料等方式推销保健食品的行为。
       (九)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按照“市场监管部门食用农产品年抽检量达到3批次/千人”要求,制定我县2020年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以果蔬、蛋禽肉、水产品特别是我县地产食用农产品为重点抽检品种,以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等为重点项目,以大型商超、农产品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超市为重点单位,加大抽检批次和频次。开展“你点我检”快检“五进”活动。以快检车快检筛查作用为依托,开展“你点我检”进校园、进食用农产品市场,进农贸市场、商超、早晚市,进餐饮服务单位、进食品“三小”生产经营单位“五进”活动,以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食品为重点,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紧盯食品安全风险点,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媒体曝光易引起事件发酵的、风险隐患较大的、多次抽检重复出现不合格的重点品种开展抽检。
       三、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
       (十)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深入推进《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措施》《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绥化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等重要政策措施抓实落靠。发挥食安办议事平合作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完善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十一)推进重点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督促和指导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逐步将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督促引导食品流通经营者建立食品进货台账记录、销售台账记录,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消费者出具销售凭证,同时加强食品流通过程中的采购、储存、运输、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保障食品流通追溯链条连续完整,逐步构建点面结合的食品流通追溯体系。
       (十二)推进实施风险分类管理。持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排查和处置工作,推进食品生产、流通领域实施风险分级管理。按照2019年各餐佽服务单位风险分级等级评定结果确定2020年度餐饮单位日常监督管理频次,同步做好2020年风险分级评定和量化分级评定工作。认真填写餐饮服务环节风险分级静态、动态评定表,根据每次填写的风险分级动态评定表确定各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并将量化分级评定结果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板上予以公示。开展特殊食品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及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及时对辖区特殊食品企业进行食品安全风等级评定,并将评定结果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四、服务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三)坚持严管与服务并济。继续发挥监管职能和技术优势,在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食品生产安全的基础上,服务食品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打造我县绿色产品品牌,同时结合当前疫情食品生产可能暴露出来的新矛盾、新问题,新困难,增强服务理念,着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营造优良发展环境、创新推动我县食品产业做大做强。
       (十四)支持食品经营主体复工复产。对餐饮业户复工复产地推食品业等情况进行调查,对掌握的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指导、帮助、督促各类市场主体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开复工遇到的困难和间题。在推进复工复产过程中,围绕食品安全,着力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全面筑牢安全底线。对复工前重点区域、重点行业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五、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十五)推进职业化检査员队伍建设。完善以专职检査员为主体、兼职检査员为补充的食品职业化检査员队伍,完善食品检查机制,提升检査员专业技能。
       (十六)提高监管智能化水平。持续开展“互联网+食品”监管建设,加快实现监管数据共建共享。校园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大幅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质亮灶”覆盖率鼓励餐饮单位广泛采用“互联网+明厨亮灶”。
       (十七)积极回应社会关心关切。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利用12315热线,及时受理消费者关于食品的投诉举报咨询。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做好重大突发與情处置。开展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査
       (十八)发挥媒体與论导向作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布消费提示,积极参与《食安龙江》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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