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望奎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6
望政食安办〔2020〕7号
望政食安办〔2020〕7号
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排查和防控食品安全隐患风险,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望奎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奎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
望奎县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战略性成果,企业复工复产、学校复学复课全面展开,全社会逐步恢复正常秩序,但疫情防控随时都会对食品安全产生巨大风险隐患。按照省食安办、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全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严查、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按照省食安办、市政府有关要求,聚焦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食品安全问题和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暴露出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整治行动,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管控,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底线。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餐饮服务环节。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排查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食品加工操作不规范和校外托管机构带险供餐等风险。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排查建筑工地食堂无证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及违规操作等风险。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排查养老、救助和托养等社会福利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及违规操作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全覆盖排查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外托管机构违规操作风险;排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加工布局流程不合理、加工环境不整洁、餐具清洗消毒不规范等风险;排查社会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违规操作、“一非两超”,特别是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风险;排查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和指导不到位风险;排查误将醇基燃料当作散装白酒售卖、饮用风险;排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格排查第三方平台审核不严、管理不严、把关不严等问题,督促平台加强内部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确保无证经营得到有效治理。
(二)聚焦食品生产环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排查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原辅料把关不严、过程控制管理存在漏洞、不按注册配方、工艺组织生产风险;排查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的小麦、玉米等原粮流入食品生产环节风险;排查白酒、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蜂产品、糕点、冷冻饮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重点品种塑化剂污染、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一非两超”和食品标签不规范等风险;排查白酒小作坊“裸奔”销售、使用食用酒精勾调生产、使用“玉米芯”做为填充物生产等风险。各地要加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店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年底前,各监管所队应建立酒类、豆制品、植物油、糕点等重点品种小作坊示范店各业态不少于2家,切实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聚焦食品流通环节。工信、交通、商务、市场、邮政、卫健等部门分别负责排查生产加工、冷链运输、商超、餐饮、农贸市场、寄递服务等环节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被新冠病毒污染风险。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排查未经检疫、检验生猪、禽肉产品流入市场风险,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排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控销售“五毛”食品、过期食品等风险;排查冷链食品、进口水产品、进口肉制品索证索票、购进查验及核酸检测等重点环节,全面加强对农贸(批发)市场、水产品(海鲜)等经营单位和冷库等重点部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三、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行动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11月2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10月31日前完成)。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联合检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要全面掌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经营状况,梳理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第二阶段:监督抽查(11月10日前完成)。县食安办将组织市场监管、教育、民政、农业农村、公安、城市行政执法等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重点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政治站位不高、责任心不强、尽职尽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总结完善(11月15日前完成)。各部门要加强信息通报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固化行动结果,健全制度机制,及时总结各地工作亮点,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宣讲活动予以推广,将整治行动成果转化为常态化监管的措施办法。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有力开展。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强化整治行动组织、协调、综合汇总工作,科学分析当地食品安全形势,梳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要成立领导机构、明确部门分工、细化任务措施,提出目标要求,迅速安排部署,落实具体的责任人。
(二)强化隐患排查,保持严惩重处高压态势。各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坚持严管、严查、严处的标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三)强化守土有责,力争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把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建立覆盖所有监管领域的“监管责任网”。要确保责任细化,落实好工作责任制,确保监管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要求不降低,履职尽责到位,防止拖延推诿,坚决杜绝监管工作失职、渎职行为。
(四)强化食品抽检,确保热销食品安全健康。要以节日热销食品、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集体聚餐单位为重点场所,进一步加大食品抽检力度,增强食品抽检靶向性,提高隐患问题的发现率,迅速开展食品快检“五进”工作,发挥移动快检车作用,快检快筛快查,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强化宣传培训,构建社会监督良好氛围。各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宣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以及整治行动成果,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积极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畅通投诉举报途径,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要充分发挥《食安龙江》栏目作用,整治行动期间参与节目录制工作不少于1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食安办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各方责任,认真组织落实落细落靠排查整治行动要求。
(二)加强部门联动。要建立多部门联合排查长效机制,加强沟通协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死角、无盲区,食品安全隐患问题从种养、生产、加工、消费各个环节排查到位,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三)加强信息报送。要认真开展本次整治行动,杜绝形式主义,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于11月12日前将经局一把手审核签字的报告报送至县食安办。联系人:吴晓红,联系电话:13349450288,联系邮箱wksab77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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