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 疫情期间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16

望卫健政发〔2020〕34号                


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
       近几天来,我省境外输入病例急剧增多,特别是哈市发现无症状感染者,这给我们疫情防控工作提出新的难题,提醒我们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克服麻痹、松懈、厌倦情绪,为进一步做好乡村两级疫情防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发挥好预检分诊作用,开通、张贴本医疗机构健康码,患者及陪同人员扫出绿色健康码、测温正常入内就诊、如果健康码为黄色、红色、发热患者均不得接诊,按规定转到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2、实行预约诊疗、避免人员聚集、尽量减少患者拥挤,降低感染的风险。落实医务人员手卫生,严格按照《新型冠装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相关要求,落实落靠各项防控措施。
       3、做好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的管理,就诊患者及陪同人员必须戴口罩、切实做到“一人一诊一陪护”、一次手消毒制度。医患必须保持安全距离,按流程就诊,并严格做好出入人员登记。
       4、储备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及84、酒精、含氯消毒剂等消杀物资,配备非接触式体温测试计和水银体温计。
       5、医疗机构开诊后每天至少全方位消毒二次以上、保持通风5次以上,每次不少于20分钟。
       6、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尤其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黑龙江省医疗卫生人员个人防护指南》等重要文件的培训学习。
       7、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诊疗方案的要求,对就诊患者详细问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8、依据现疫情防控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不得收治发热患者,如有发热病人就诊,立即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诊治,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联系电话:0455-6797072,并同时逐级上报。
       9、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必须到位,工作人员上岗前测体温、消毒,每天不少于3次体温检测,医务人员开展诊疗工作执行标准预防,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戴口罩前和摘口罩后进行洗手或手卫生消毒。
       10、按照要求处理好医疗垃圾。
       11、在诊疗过程中发现可疑病例患者,立即上报卫生健康局,电话:0455-6898007、13199029900。
       12、每天按要求做好人员、消毒、购买退烧药品等相关登记。
       请各单位按照疫情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卫生监督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对于那些风险意识淡漠对疫情麻痹大意、在诊疗过程中违规操作、违反疫情期间相关规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医疗机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问题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绝不姑息。
                                 

望奎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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