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人才中心关于2019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2
档案存放在县人才中心的人事代理单位、流动人员:
2019年度大中专毕业生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即将开始,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按要求及时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含经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获得者),经考核合格,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可直接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可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员级专业技术职务,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可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4、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未满两年的,可聘任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非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所学专业与现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可参照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直接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但相应工作年限要求需从取得学历学位后开始计算。
(三)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不授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四)未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在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可按管理权限直接授予相应的任职资格。
(五)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如从事的专业发生变化,并在新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可按规定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其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连续计算。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请点击页面下部链接,下载打印《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且由工作单位负责人在“基层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毕业证书复印件;
(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1份;
(五)二寸彩色照片1张;
(六)参加律师系列定职,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原件;
(七)参加教师系列定职,需提供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八)同级改职的,需提供原职称证书或原定职表,并填写《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由工作单位在基层单位处加盖公章。
三、办理时间
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周六、日、法定假日不办公)。
四.填表提示:
《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中“专业岗位” 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与《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专业划分”一致。
链接: 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4/index.jsp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专题)
点击下载:《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
点击下载:《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联系电话:0455-6800033
望奎县人才中心
2019年7月2日
关于2019年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工作的通知
档案存放在县人才中心的人事代理单位、流动人员:
2019年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定职工作即将开始,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按要求及时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需同时获得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获得者),所学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能够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
(四)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不授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五)未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在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可按管理权限直接授予相应的任职资格。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请点击页面下部链接,下载打印《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且由工作单位负责人在“基层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博士、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1份;
(五)二寸彩色照片1张;
(六)参加教师专业定职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参加律师专业定职的人员,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原件。
三、办理时间
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周六、日、法定假日不办公)。
四.填表提示: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中“专业岗位”“现从事专业” 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与《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专业划分”一致。
链接: 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4/index.jsp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专题)
点击下载: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点击下载:《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联系电话:0455-6800033
2019年度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定职工作即将开始,按照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合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16]48号)文件精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员按要求及时申报。
一、申报条件
(一)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需同时获得学历、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通过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的获得者),所学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或相近,能够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
(四)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可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不授予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需要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
(五)未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系列(专业),在按规定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同时,可按管理权限直接授予相应的任职资格。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请点击页面下部链接,下载打印《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且由工作单位负责人在“基层单位意见”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博士、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1份;
(五)二寸彩色照片1张;
(六)参加教师专业定职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参加律师专业定职的人员,需提供律师执业证书原件。
三、办理时间
2019年7月2日至2019年8月30日(周六、日、法定假日不办公)。
四.填表提示: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中“专业岗位”“现从事专业” 所填写的内容必须与《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的“专业划分”一致。
链接: http://www.hl.lss.gov.cn/hljhrss/zt4/index.jsp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评审专题)
点击下载: 《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定职表》
点击下载:《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
联系电话:0455-6800033
望奎县人才中心
2019年7月2日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文明路48号 标识码:231221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122102000101
主办:望奎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2019-2024 黑ICP备13005961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