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望奎县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工作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30
望稳就办发﹝2020﹞6号
县保居民就业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现将《望奎县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望奎县保居民就业工作专班办公室
望奎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1月23日
望奎县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工作预案
就业事关基本民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县经济发展和就业稳定带来巨大冲击,稳就业任务十分繁重。为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确保我县就业大局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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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建立完善全县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监测排查预警机制,及时了解掌握重点关注企业、重点群体和重点地区用工异常变化情况,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隐患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调节、早控制,有针对性的采取分级分类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出现大规模裁员、区域性失业率大幅攀升和就业形势恶化,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
风险监测
(一)企业用工监测。通过企业规模裁员报备、失业动态监测系统、劳动用工备案系统、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对企业岗位流失率、企业裁员、社保缴纳、劳动争议等情况进行分析比对,摸排出现停产停工、欠薪欠保断保、规模裁员、劳动争议频发等情况的企业,形成重点关注企业名单。
(二)失业人员监测。通过就业失业实名制登记系统、失业人员再就业报表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情况报表,对登记失业人数、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失业保险领金人数等情况进行监测,并采取环比同比等方式分析,排查失业人员情况。
(三)重点群体监测。通过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管理系统、就业再就业工作月度进展情况报表、农民工劳务输出统计台账报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对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就业率、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下岗失业人员等情况进行监测,并采取环比同比等方式分析排查风险,形成重点群体实名制清单。
(四)地区风险监测。通过企业规模裁员报备、就业再就业工作月度进展情况报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工作情况报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县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对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增县场主体、劳动力县场招聘需求人数、重大集体劳动争议、规模裁员等情况进行监测,并采取环比同比等方式分析比对,根据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指标程度和规模裁员情况等,形成一般地区、问题地区和重点地区清单。
(五)舆情监测。通过关注查询微信、微博、博客、贴吧、抖音等自媒体;国内主要网站及论坛;各级党政机关门户网站留言;12333热线受理咨询内容,及时发现涉及本地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及对当前就业政策、措施及形势的疑虑、误解,以及歪曲和谣言等负面言论,立即联系有关部门处置,消除负面影响,加强正面引导,着力化解舆情风险。 -
防范化解
(一)提前介入指导帮扶重点关注企业。深入企业“点对点”提供个性化的用工指导、政策宣介和法律咨询,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社保减免、稳岗促就业等各项纾困措施,降低用工成本,稳定工作岗位,最大限度地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于确需裁员的企业,指导企业依法制定裁员方案,提前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并报告当地人社部门后方可实施。妥善做好劳动关系处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职工债务清偿等工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劳动争议调处服务关口前移,发挥好“互联网+调解仲裁”、工会协商调解及司法工作效能,有效化解规模裁员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
(二)强化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做好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快速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将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及时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强化就业帮扶,通过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招聘活动、落实就业帮扶政策等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就业。
(三)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引导县内企业、百大项目、产业园区等优先吸纳本县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招聘,就业见习等工作力度,为高校毕业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发挥扶贫车间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优先吸纳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四)及时稳妥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发突发群体性事件时,事发地要迅速组建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摸清情况、做好政策解答,尽快疏导聚集人员,妥善处理反映诉求,同时要注重舆情引导,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使突发群体性事件尽快平息。 -
风险地区处置
(一)风险地区等级划分
通过对我县就业失业重点指标、规模裁员情况、人力资源县场供求等监测分析,根据可能造成的规模性失业风险危害性、紧急程度、波及范围、持续时间、发展态势,将风险地区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地区、问题地区、重点地区。
1、一般地区
在一个地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下滑、城镇登记失业率攀升、辖区内一定数量具有影响的企业被列为重点关注企业名单,企业出现一次性集中裁员50人以上或裁员数量达到职工总数20%以上情况,并因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及群体性上访增多或引发突发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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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地区
在一个地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持续下滑、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攀升,辖区内多数具有影响的企业被列为重点关注企业名单,5%以上的企业出现一次性集中裁员100人以上或裁员数量达到职工总数25%以上,并因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及群体性上访进一步增多或引发突发群体性事件。 -
重点地区
在一个地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持续大幅度下滑、城镇登记失业率连续快速攀升、辖区内大多数具有影响的企业被列为重点关注企业名单,规模裁员企业增多且10%以上的企业出现一次性集中裁员200人以上或裁员数量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因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发劳动争议案件及群体性上访频发或引发突发群体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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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措施
1、一般地区应对措施
坚持属地管理,由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工作专班承上启下,加大工作指导力度。
主要措施:一是充分落实现有政策。重点加大金融财税、社会保险、职业培训、自主创业、就业援助、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等政策落实力度,简化审批流程,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实施专项服务活动。依托线上招聘平台,广泛征集岗位信息,及时做好信息汇总和发布,做好用工对接。支持企业积极与职工集体协商,通过采取协商薪酬、弹性工时、轮岗轮休等措施,稳定就业岗位和劳动关系;开展企业间用工余缺调剂,提高岗位信息与劳动者需求的匹配度。
三是开展劳务对接。对一般风险地区,全力摸清需求信息,协调我县开展对口援助,推进跨地区定向招工、培训服务、劳务输出、异地创业。与南方发达地县建立劳务输出对接机制,对我县劳动者转移到省外地县就业创业的,可给予一次性交通费补贴。
2、问题地区应对措施
县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工作专班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主要措施:在沿用一般地区应对措施的同时,加大专项服务力度,增强问题地区中长期发展活力和就业带动能力,加大资金支持,还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动员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县场主体等,加强岗位信息对接,为问题地区劳动者提供集中就业帮扶。
二是做好公益性岗位兜底。在风险发生地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重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三是对问题地区在就业补助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
3、重点地区应对措施
县工作专班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工作专班加强对重点地区专项援助,制定“一地一策”帮扶方案。县工作专班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并报告需要采取的超常规临时性稳就业应急措施,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予以实施。省事权范围的,县工作专班及时向省人社厅汇报,请示省里给予援助帮扶,加大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
主要措施:在沿用一般地区、问题地区应急处置措施的同时,突出救急救难、立竿见影,果断出台稳定就业岗位、开发临时性岗位、临时救助等一揽子新的扶持政策,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实施以工代赈。在风险发生地结合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开展以工代赈,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受疫情影响滞留的农村劳动力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
二是支持创造新岗位。支持企业和投资者到风险发生地投资,根据投资到位和新增岗位情况,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土地优惠,并按规定落实好税收优惠等政策。
三是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按规定免缴或缓缴职工社会保险费。
四是加强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做好各项救助措施配套衔接,形成重点地区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扶贫救助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必要时,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生产经营困难、连续停工半年以上的企业,可向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发放生活补贴,代缴社会保险。按规定向生活困难且没有收入来源的失业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五是对重点地区在就业补助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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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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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风险发生后,按要求向县党委政府报告,分类启动应对措施,同步向县级工作专班报告风险动态和应对处置情况。一般地区实行月报告制度,问题地区实行周报告制度,重点地区实行日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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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落实企业规模裁员零报告制度,对企业一次性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200人的,县工作专班报请县政府同意后报县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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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规模裁员和下岗失业引发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向县党委政府报告,并在2小时内上报县工作专班。事件相关情况和处理结果要动态报送县工作专班。对于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县工作专班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报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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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保障
成立县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工作专班,隶属于县稳就业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县人社局、县委政法委、县中级人民法院、县委宣传部、县信访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保局、县县场监管局、县扶贫办、人民银行望奎支行、县税务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
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做好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监测预警、分析研判、防范化解,以及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单醒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专班下设四个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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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规模裁员工作组:县人社局副局长单醒石同志任组长,县总工会副主席刘晨曦同志、县工商联秘书长赵艳春同志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中级人民法院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实施望奎县应对规模裁员工作预案。指导本县对企业用工开展动态监测,形成重点关注企业清单,并进行汇集。指导本县对重点关注企业的劳动用工政策指导、稳企稳岗政策支持、规范裁员程序、预防化解争议纠纷等工作。 -
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组:县人社局副局长李春来同志任组长,县民政局副局长刘玉泉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李伟民同志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残联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实施望奎县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预案。指导本县对失业人员情况和重点群体开展动态监测,形成重点群体实名制清单,并进行汇集。指导本县加强对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
重点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组:县人社局副局长李春来同志任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李伟民同志、县总工会副主席刘晨曦同志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县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办、人民银行望奎支行、县税务局、县妇联、县工商联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实施望奎县重点地区就业援助工作预案。指导本县重点对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规模裁员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综合全面监测情况形成一般地区清单、问题地区清单、重点地区清单,并进行汇集。加大重点地区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和就业专项援助力度,积极化解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确保重点地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
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县公安局副局长宋天中同志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杨守国同志、县信访局局长刘中考同志、县人社局副局长单醒石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为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实施望奎县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本县对舆情开展动态监测、组织和协调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突发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并制定重大问题处置措施;指导本县信息发布口径、时间和方式等。协调县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本县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统筹负责本地区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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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报告
因裁员引发的社会矛盾基本消除、群体事件基本平息、就业工作秩序恢复后,相关风险地区要形成总结报告报送县工作专班,由县级工作专班汇总相关风险地区报告后,按规定向县政府和省人社厅呈报。 -
有关事项
(一)预案管理。上述预案由县级工作专班负责解释。本县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总体预案并报县级工作专班备案。县级工作专班适时对本县总体预案制定和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预案修改。县级工作专班适时对本预案实施内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视情况变化进行修改完善。本县可相应调整本地区总体预案,并同步履行上报备案程序。
(三)预案终止。本预案长期有效,待省里、县政府有相关要求后,按规定执行。
附件:
1、望奎县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专班成员名单
2、望奎县应对规模裁员工作预案
3、望奎县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预案
4、望奎县重点地区就业援助工作预案
5、望奎县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发的突发群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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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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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通讯录
附件1望奎县防范应对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专班成员名单
成 员:
单醒石 望奎县人社局副局长
杨守国 望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陈颖谦 望奎县中级人民法院
侯 良 望奎县委宣传部
刘中考 望奎县信访局
王文哲 望奎县发改委
赵长武 望奎县教育局
张 龙 望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宋天中 望奎县公安局
刘玉泉 望奎县民政局
曹立民 望奎县司法局
李伟民 望奎县财政局
范新宇 望奎县住建局
张瑞生 望奎县交通运输局
王 洋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杨成双 望奎县文旅局
刘 强 望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张 阳 望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李凌宇 望奎县医保局
孔秀华 望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孔德宇 望奎县扶贫办
张荣海 人民银行望奎中心支行
冮春明 望奎县税务局
刘晨希 望奎县总工会
王德华 望奎县妇联
王爱民 望奎县残联
赵艳春 望奎县工商联
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副局长单醒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望奎县应对规模裁员工作预案
为综合运用事前防范、事中指导、事后保障措施,充分发挥稳企稳岗政策效能,最大限度地帮助重点关注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和依法裁员,有效预防化解规模裁员风险隐患,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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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成立县应对规模裁员工作组。
组 长: 单醒石 县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 刘晨曦 县总工会副主席
赵艳春 县工商联副主席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县工信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法院。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实施望奎县应对规模裁员工作预案。指导本县对企业用工开展动态监测,形成重点关注企业清单,并进行汇集。指导本县对重点关注企业的劳动用工政策指导、稳企稳岗政策支持、规范裁员程序、预防化解争议纠纷等工作。 -
工作措施
(一)事前防范
1、“点对点”进行用工指导。通过网络微信沟通、电话咨询服务、深入企业走访等方式,了解掌握重点关注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用工困难、规模裁员、劳动争议等问题,及时提供个性化的用工指导、政策宣介和法律咨询。(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政府)
2、指导企业健全内部协商机制。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指导重点关注企业健全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与资方构成的内部协商机制,引导企业与职工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采取协商薪酬、缩短工时、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3、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定岗位。加大稳企稳岗政策宣传力度,支持重点关注企业用足用好政府补贴、税收优惠、社保减免、稳岗促就业等各项纾困政策,降低用工成本,稳定工作岗位,最大限度地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工信局、县政府)
(二)事中指导
1、依法实施裁员。对于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重点关注企业,本县要发放裁员工作指导手册,指导企业依法制定裁员方案并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报告人社部门后实施。(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总工会、县政府)
2、依法处理劳动关系。本县要指导裁员企业依法与被裁减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出具相关证明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等债务,协助办理职工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确保已参保失业人员及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涉企有关主管部门)
3、健全裁员报告制度。本县对重点关注企业一次性裁员20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10%以上的情况要立即向县工作专班报告。对于一次性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200人以上的,事发地要第一时间报告,县工作专班汇总相关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后,上报省人社厅。(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涉企有关主管部门)
(三)事后保障
积极化解因裁员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推进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调解组织,发挥“互联网+调解仲裁”和工会协商调解作用,着重调解,依法裁决,做好调裁衔接、裁审衔接,提高仲裁、法院工作效能。同时,畅通劳动纠纷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欠薪、欠保等违法用工行为,确保不发生劳动关系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卫健委、县中级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县政府) -
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落实。要把应对规模裁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应对规模裁员办法,建立裁员企业台帐并实时更新,统筹做好被裁减人员的就业帮扶、社保衔接、争议调处等各项工作。
(二)强化跟踪指导。要实时跟踪、动态掌握重点企业裁员进展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影响范围、不利因素、发展态势等相关问题,适时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企业现场指导,避免违法裁员行为,维护好企业与职工双方权益。
(三)增强服务意识。要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及时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财政、税收、社保、促就业等稳岗政策,督促企业将各类政策性资金真正用于职工生活补贴、社会保险费缴纳、岗位技能培训等支出,最大限度释放政策效能。
附件3
望奎县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预案
为有效应对疫情对我县就业形势造成的冲击,坚持促就业和保民生并举,强化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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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成立县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组。
组 长: 李春来 县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 刘玉泉 县民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李伟民 县财政局四级调研员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总工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县残联。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实施望奎县失业人员就业帮扶工作预案。指导我县对失业人员情况和重点群体开展动态监测,形成重点群体实名制清单,并进行汇集。指导我县加强对失业人员管理服务、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将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组织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落实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
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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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台账,做好失业人员管理服务。落实常住地责任,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加快线上线下办理失业登记,不得与档案性质或保存挂钩,确保应登尽登。建立健全登记失业人员实名制分类台账,对失业人员进行网格化、一站式管理服务。实行普遍联系、普遍服务,动员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及时为实现就业人员办理档案转移接续手续。(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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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待遇,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快速发放失业保险金,全面推行网上申领。地区、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裁员,及企业裁员或关闭破产涉及50人以上的,要提前介入,做好对接,即时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保险金及时发放到位。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规定发放失业补助金。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县低保标准,发放临时生活补助。按规定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和领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待遇水平。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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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帮扶失业人员就业。一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失业人员免费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对失业人员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失业人员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落实培训补贴和生活费补助,促进失业人员积极参加培训。二是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专项招聘活动。创新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活动,推动线上线下求职招聘渠道双轮驱动。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专场招聘,精准搭建供需平台。三是落实就业帮扶政策。鼓励企业吸纳符合条件失业人员就业,切实落实社保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以工代训补贴等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创业带动就业,强化融资支持,扩大贷款规模,优化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失业人员,按规定落实创业补贴、创业培训、孵化服务等政策;推动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拓宽灵活就业空间,合理设定经营网点、强化平台就业支撑、给予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政府)
(四)统筹兼顾,同步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引导县内企业、百大项目等优先吸纳本县农民工和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通过落实好国家扩大2020年硕士研究生和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规模、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比例以及“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招聘规模的部署,扩大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等政策措施,稳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发挥扶贫车间吸纳和公益性岗位兜底作用,优先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指挥。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工作原则,将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保生活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做到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职责明晰、提早预防、反应快速、措施有效。
(二)优化经办服务。要大力宣传失业人员就业帮扶政策,全力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优化服务水平,精简办事流程,推动网上经办,为失业人员提供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全力促进失业人员重新就业。
附件4
望奎县重点地区就业援助工作预案
为帮助重点地区解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持续下滑、失业率快速攀升、规模裁员企业增多等带来的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问题,稳定当地就业形势,特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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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成立县重点地区就业援助工作组。
组 长: 李春来 县人社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李伟民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晨曦 县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单位: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总工会、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县场监督管理局、县扶贫办、人民银行望奎中心支行、县税务局、县妇联、县工商联。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实施望奎县重点地区就业援助工作预案。指导我县重点对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登记失业率、规模裁员等情况开展动态监测,综合全面监测情况形成一般地区清单、问题地区清单、重点地区清单,并进行汇集。加大重点地区政策扶持、资金支持和就业专项援助力度,积极化解大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确保重点地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
工作措施
按照“一地一策”原则,结合重点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适时推出各项储备政策和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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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稳企稳岗政策实施力度。由县县政府统筹利用就业补助资金等现有资金,按规定提高援企稳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创业载体奖补、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扩大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政策享受范围。加大金融贷款支持力度,落实延长期限税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人民银行望奎中心支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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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资金扶持保障。重点地区在用好用足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基础上,各项援助资金额度支出超出地方承担能力和事权范围时,县工作专班积极制定个性化帮扶方案,统筹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人民银行望奎中心支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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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岗位信息集中供给。动员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县场主体,加强岗位信息对接,集中向重点地区供给,最大限度为当地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县场监督管理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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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岗位定向投放。采取政府投资、项目投放、招商引资、以工代赈、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创造更多岗位,加强定向投放。在重点地区优先安排一批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建立带动就业评估机制,提升稳就业、扩就业能力。指导重点地区建立一批劳动密集型产业区、创业就业示范区结合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开展以工代赈,重点吸纳贫困劳动力、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受疫情影响滞留的农村劳动力和其他农村低收入群体。加大重点地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安置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为主的各类失业人员。(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人社局,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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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社会救助保障。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做好各项救助措施配套衔接,形成重点地区专项救助、临时救助、扶贫救助良性互动的运行机制。必要时,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生产经营困难、连续停工半年以上的企业,可向失去收入来源的职工发放生活补贴,代缴社会保险。按规定向生活困难且没有收入来源的失业人员发放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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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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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清工作底数。充分发挥重点地区街道、社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作用,加强对辖区各类企业、重点群体和就业困难人员的调查走访,完善《就业援助管理实名制台账》,动态监测企业发展水平和重点群体、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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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重点地区就业援助目标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加强工作调度和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援助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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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各类媒体加强重点地区就业援助工作宣传,强化社会舆论引导,吸引更多企业参与援助工作、创造就业机会,营造全社会形成关心就业工作、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
附件5望奎县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妥善处置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依据《黑龙江省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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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成立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组 长: 宋天中 县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 杨守国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中考 县信访副局长
单醒石 县人社局副局长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总工会。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实施望奎县大规模裁员和失业引发的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我县对舆情开展动态监测、组织和协调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研究解决突发群体性事件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并制定重大处置措施;指导我县信息发布口径、时间和方式等。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
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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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反应,维护秩序。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事发地要第一时间派出由公安、人社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迅速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现场事态发展,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采取抢救、保护、转移、疏散和撤离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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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接待,政策解答。接待突发群体性事件涉事人员或其代表,了解突发群体性事件起因、涉及人员范围、反映诉求等,研究确定解决办法和答复意见。反映诉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要当场表明解决问题的态度;无法当场明确表态解决的,要限期研究解决;反映诉求不合理的,要耐心细致地进行法制教育、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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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劝离,平息事态。劝导聚集人员返回单位、岗位或住所,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异地聚集的,涉事人员来源地要组成工作组赴现场,开展疏导、化解和接返工作,事发地积极配合协调,做好教育和劝返工作;对不听劝告、滞留政府机关、敏感区域或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扰乱正常公共秩序的,要坚决制止,尽快平息事态。做好后期处理工作,对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并加强跟踪和督查,防止事件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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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控舆情,正确引导。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搜集、研判、报送舆情信息,做好舆情监控工作;根据舆情动态,认真确定应对口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适当报道,积极消除误传误解,正确引导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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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程序,及时报告。发生突发群体性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县党委政府,并在2小时内上报县工作专班,并动态报送处置情况;县工作专班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事发地给予指导。百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由县工作专班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后,上报省人社厅,事件平息后,按照事发报告程序报送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及群体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和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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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联动。坚持属地属事处置原则,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相关主管部门作用,不断完善系统内部联动处置机制和相关部门协同处置机制。
(二)防止矛盾激化。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的原则,以教育疏导为主,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三)严肃追责问责。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应急处置工作,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官僚主义严重,激化矛盾,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及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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