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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望奎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百日会战 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5-14

望应急发〔2019〕4号

 

关于印发《望奎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现将《望奎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百日会战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系统、本企业实际,立即抓好部署落实,切实监督检查企业全面排查安全风险、整治安全隐患、制定并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确保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

 

望奎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望奎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百日会战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3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全县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部署,按照《绥化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百日会战行动方案》(绥应急发[2019]28号)要求的具体安排,结合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方位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全面辨识安全风险、落实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排查整治范围
  对全县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以及医药生产企业、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
  三、重点排查整治内容
  (一)开展企业安全风险排查整治。按照《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排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8〕89号)要求,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排查,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单位风险排查是否全面、彻底;是否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诊断、分级;是否建立风险台账,落实管控措施。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医药生产、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按照《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9〕24号)要求,对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指引〉的通知》(黑安办发〔2019〕18号),开展危化品、医药生产、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
  四、时间安排
  从2019年4月8日至7月15日,分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医药生产企业专项执法检查,按照《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的通知》(黑安办发〔2019〕24号)要求开展工作。
  (一)大排查、大检查阶段(4月8日至6月15日)。4月15日前,各企业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全面开展危化品、医药生产、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改行动。5月15日前,各危险化学品、医药生产、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按照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措施。5月16日至6月15日,县应急局在企业大排查基础上,对照排查整改重点内容中所列的标准规范和文件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分析通报问题,督促企业整改。在此期间,市、县局将对全县重点危化品经营、医药生产、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进行督查检查。
  (二)大整改阶段(6月1至6月30日)。各企业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推动隐患“清零”。并及时协调解决大排查、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隐患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7月1日至15日)。县局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企业、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并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验收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市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企业要将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改“百日会战”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细化工作任务和整治措施,深入细致开展“百日会战”行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强化问责。坚持从严检查、从严整治、从严惩处,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并紧盯问题整改责任惩处,做到闭环管理。要通过专项执法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惩戒,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
  (三)重点督导,保障服务。各企业要结合《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指引〉的通知》(黑安办发〔2019〕18号)要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并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和解决措施,有效整改隐患、管控风险,确保生产安全,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做好宣传,报送信息。各相关企业要对本次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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