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6-06
望政安办发【2019】17号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全县安全生产大体检、大执法、大培训、大曝光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望奎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
全县重点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活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更高水平的治理能力筑牢民生底线,确保我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目标。按照省、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县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重点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系统排查重大安全风险,整治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努力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推动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态势,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为望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稳定的安全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体检范围及工作分工
全县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烟花爆竹批发、非煤矿山、轻工等工贸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道路交通、房屋建筑及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养老幼教医疗机构、图书馆、建筑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歌舞游艺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旅行社、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粮食生产经营储存、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重点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活动,详见《县政府安委会相关部门牵头组织企业体检工作分工表》(附件1)。
三、体检方式及主要内容
主要采取企业自查、专家帮查、部门抽查、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上下联动、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组织开展全县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体检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设备设施隐患和应急管理等情况。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体检项目及标准,由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
四、体检时间和步骤
从2019年6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组织“挂号”,确定体检企业名单。6月1日至10日,由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按照体检范围和计划体检企业数量,上报《参加体检企业名单》(附件2),汇总后报县安委办。由县安委办分批次在望奎电视台和望奎网信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二)专业“开方”,制定体检标准。6月11至20日,由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确定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项目,制定《体检标准》及《隐患问题整改清单》《自检自改报告》样式(以下简称《清单》《报告》),报县安委办备案。
(三)自我“诊断”,报告企业自查情况。6月21日开始,由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监管和“三个必须”要求,组织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挂图作战,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自检自改。8月31日前,参加体检企业对照《体检标准》完成自检自改,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清单》《报告》。
(四)全面“会诊”,制定“治疗”方案。各有关部门根据企业报送《清单》《报告》情况,及时开展体检式检查,分别提出“诊断”意见。9月底前,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至少抽查50%以上体检企业;其中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烟花爆竹批发、公路工程、公路运输(两客一危)和涉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的轻工等工贸行业企业,有关部门抽查率要达到100%。
(五)监督“吃药”,组织“康复”复查。各有关部门要在指导企业自查和开展检查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全面整改自查和部门抽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强化体检结果运用,对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重症”企业“对症下猛药”,充分运用降低标准化等级、联合惩戒、“黑名单”、公开曝光、挂牌督办等手段,坚决依法查处,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带病”组织生产经营建设。要及时开展“回头看”,组织体检企业“康复”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逐项整改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深入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重点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工作组织领导。要精心谋划、统筹推进,组织制定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活动实施方案,摸清企业底数,确定体检范围,完善体检项目和标准,明确重点任务、完成时限等,确保体检工作顺利开展。要充分调动各类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企业体检工作。
(二)强化协调,密切合作。各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亲力亲为,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正确处理体检与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关系,有效衔接危险化学品、消防、非煤矿山安全“百日会战”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有效结合、相互促进。要充分利用各级安全生产专家库,组织专家指导服务,为体检提供技术支持保障,真正查清企业安全生产“病灶”。
(三)从严体检,跟踪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督促企业结合贯彻《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自觉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隐患问题整改销号,对报送《清单》《报告》不及时、自检自改不认真、主要问题未找准、风险分析研判不全面的企业,要推倒重来,责令重新体检。对体检企业自检自改未发现,相关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上限处罚;对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提请县安委会集中曝光。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组织主流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望奎电视台、望奎网信,开辟专题专刊专栏,对全县重点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活动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望奎行”和安全生产“八进”等活动,督促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健全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动员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落实举报奖励政策。
(五)及时报送,畅通信息。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重点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活动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请各相关部门于6月6日前,向县安委办报送本行业领域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活动方案;从6月起每月27日前,报送体检阶段情况小结、《体检阶段情况统计表》(附件3)和《提请县安委会集中曝光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统计表》(附件4);11月27日前,报送体检工作整体总结。
联系人:高佳星;电话(传真):0455-6731015;邮箱:wangkuianjianju@163.com。
全县安全生产大执法工作方案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大执法工作部署,深刻吸取黑河市逊克县翠宏山矿业有限公司铁多金属矿“5.17”透水事故教训,结合全县实际,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范围及方式
从即日起至8月末,重点围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用机械、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养老幼教、旅游等行业领域,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回头看复查为主要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活动。
三、重点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工作部署情况;
2.企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情况;
3.企业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4.企业全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5.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
6.全县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依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情况;
7.生产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措施落实以及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情况;
8.应急预案制(修)订、应急演练以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和管理情况;
9.行业主管部门下达隐患整改指令、挂牌督办以及企业自行排查隐患整改闭合情况;
10.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吸取事故教训、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注重实效。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严格执法,正确处理优化营商环境与严格执法的关系,既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又要保障良好法治环境,解决好执法宽、松、软的问题。要将监管执法力量压上一线,充分利用专家力量,必要时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深挖问题隐患,查到位、改到位,坚决做到安全风险零容忍,确保大执法工作取得实效。要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加大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处罚措施,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要采取果断措施,责令停产停业停建,坚决杜绝带病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建立台账,跟踪督办。建立大执法工作台账,认真记录检查时间、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隐患闭环管理,对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企业,要坚决从严处理。对因检查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企业,要严肃依法依规追究企业相关人员责任。
(三)认真汇总,及时上报。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汇总大执法情况,每月23日前,要将大执法阶段性小结和汇总表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并于6月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执法工作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高佳星;联系电话:0455-6731015;
电子邮箱:wangkuianjianju@163.com。
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大培训活动方案
按照《全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大培训活动方案》要求,县安委办定于2019年6月至年底,在全县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大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大培训”),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以学习贯彻《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黑政规〔2018〕21号)为主题,通过专题培训、研讨培训、体验培训和开展现场教学、网络学习、视频讲座及“集中培训+分批轮训”等培训方式,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教育培训,努力实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目标。
二、培训内容
(一)大、中型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法律法规系统培训为主,重点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为主要内容。培训结束时要组织闭卷考试,不合格的要重新培训。
(二)“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诊所、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要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到位”等应知应会内容为主,有针对性加强警示教育、案例教育,注重提高消防、应急处置等实际能力。
三、培训资料
(一)《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单行本)》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按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培训主要负责人实际数量提供,确保人手1册。
(二)《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授课提纲和教学课件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制作,在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下载。
(三)其他培训资料,由各行业领域根据培训实际需求编制下发,不得收取生产经营单位费用。
四、培训分工
(一)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开展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及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分管行业领域为重点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二)县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开展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开展以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幼儿园、学生之家)、公共体育设施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培训。
(四)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开展以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的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以建筑业、房地产业和城市燃气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开展以公路工程、公路运输、养护工区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开展以农业、渔业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八)县水务局负责开展以水利水电工程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九)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开展以林业生产加工经营、有林风景区(点)和其他涉林企业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十)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开展以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和剧场、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网吧及旅游场所等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十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以职业卫生、医疗机构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十二)县民政局负责开展以养老机构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十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开展以特种设备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十四)县粮食局负责开展以粮食仓储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十五)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开展以人防工程为重点的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培训。
(十六)各公安派出所负责对“九小场所”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消防宣传教育。
(十七)其他行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教育培训。
五、时间步骤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大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及制定方案(6月1日至16日)。要结合本行业领域企业特点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计划、抓好培训动员。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培训(6月16日至12月13日)。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培训进度,不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大培训”工作,确保各项培训计划有效落实、各项培训任务顺利实施、各项培训目标圆满实现。
第三阶段,查缺补漏及总结验收(12月13日至25日)。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抓好大培训活动督促检查,及时指导监督做好补训工作。
六、组织领导
县安委办成立全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全覆盖大培训”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安委办主任、应急管理局局长温兴国担任,成员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大培训”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赵国光同志担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大培训”活动是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是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大培训”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及时成立“大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严格落实责任。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以上率下,上下联动,推动本行业领域“大培训”工作,实现同步实施、整体推进。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内设机构、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完成任务及时限,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大培训”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注重培训实效。要对培训对象分层级、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分行业、分类别确定培训内容和课时设定,编制培训授课提纲和考试题库,杜绝“一刀切”“上下一般粗”现象,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整合教学设施、配齐配强师资力量、创新培训方式,抓好教学组织、学员管理、过程管控,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大培训”可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新培复审资格证、合格证有机结合,避免重复培训、重复考核。
(四)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望奎电视台、望奎网信,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大力宣传“大培训”的重要意义、决策部署和进展成效,广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宣传本行业领域好的经验做法,并上报县安委办。
(五)加强信息反馈。请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于6月6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和系统行业培训《黑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单行本)》需求数量,6月17日前将“大培训”方案,12月16日前将“大培训”总结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拱成学;联系电话:6731012
邮 箱:wangkuianjianju@163.com。
全县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方案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方案》要求,县安委会办公室定于6月至12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举一反三,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增强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曝光内容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十一)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
(十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认定其他需要曝光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
三、曝光程序
(一)以县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在望奎电视台、望奎网信、广场屏幕等媒体进行曝光的,由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代拟“大曝光”公告并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协调宣传部门进行曝光。
(二)以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名义在媒体曝光的,具体程序由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确定。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被曝光的生产经营单位,将媒体曝光内容在单位内部公示,并要标明举报方式。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行为“大曝光”活动是夯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问题隐患大曝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大曝光”活动作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重要手段,坚持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坚决防止“走过场”、“做虚功”,坚决做到“谁不曝光就曝光谁”。“大曝光”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二)细化工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制定“大曝光”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曝光内容、程序和形式,明确责任股室、责任人员,明确完成任务及时限,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信息反馈。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每月自行在媒体曝光或上报县安委办进行曝光的非法违法企业不少于1家。各部门请于6月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6月15日前将“大曝光”方案,12月15日前将“大曝光”总结报送县安委办。
联系人:拱成学 联系电话:67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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