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04

望政安办发【2020】2号

 

各乡镇(街道)、望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国家、省、市相继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对这一特殊敏感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抢险救援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各级领导也专门做出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工作,确保安全稳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批示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全力做好这一时期我县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不给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增添麻烦,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形势平稳,对于服务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大局意义重大,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深刻认识到维护这一时期全县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必须坚持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容不得半点侥幸,来不得半点大意,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上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当先锋做表率,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抓好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我县疫情防控特点,紧盯重点行业领域,运用多种手段,实施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卫生部门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指导医疗单位消除人员、物资、器材高度集中区域安全隐患,加强对持续运转的用电、用氧设备安全检查,畅通应急疏散通道。工信部门要积极指导消毒液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强化安全管控,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针对酒精等危险化学品生产、运输、销售等环节存在的易燃易爆风险,主动精准提供指导服务,严防发生事故。要加强烟花爆竹零售点安全监管,及时按规定返库,严禁进入居民区和超期超限存储。消防救援部门要加强对人民医院、中医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控,主动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有效避免发生各类火灾事故。交通、交警部门在客运车辆停运情况下,要加强私家车、出租车的安全监管。要加强节后返程高峰交通安全管控工作,做好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交通引导,确保交通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电梯安全运行的监管,对气瓶充装单位、供热企业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加大检查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在强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时排查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切实保障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粮食部门要加强粮食收储行业监管,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和防护,防止粮堆埋人、潮粮滑落伤人、仓储设施倒塌等事故发生。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燃气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供气安全。其他行业部门也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结合各自安全职责,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目前,大部分部门、单位、企业放假,职工涉及串休、交接班,人员的不稳定致使不安全因素增加。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应急值班值守,加强灾害天气监测预报、会商研判和预警发布等工作,确保党委政府调度指挥顺畅。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告灾害事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问题。应急救援队伍要全力做好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准备,严格落实“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要求,科学有序做好内部疫情防范工作,确保时刻保持旺盛战斗力。要规范处置流程,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各种严峻复杂情况。消防救援队伍要按照我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衔接,做细做实处置预案,随时做好防疫应急出动准备。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文明路48号  联系方式:0455-6711168  标识码:231221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122102000101

主办:望奎县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2019-2024    黑ICP备13005961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