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
2022-05-16
前进街道办事处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县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街道办事处工作以党的建设社区管理和服务居民为重点,开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安定团结、环境整洁、秩序优良、方便生活的文明社区。
一、领导机构
(一)街道党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街道党工委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组织带领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讨论决定本街道社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服务社区群众,共同推进社区建设;
3、领导街道行政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法充分行使职权;
4、领导街道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5、领导和指导社区、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社会中介组织中开展党的工作;
6、领导本街道思想政治工作、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7、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领导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
8、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选拔、管理和监督工作,协助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其派出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主要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是县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其在县人民政府及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受县政府委托,行使基层政权的部分权力,管理辖区的行政工作。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2、对辖区内的地区性、社区性和群众性工作负总责。承担辖区内社区建设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的职能。
3、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稳定;
4、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做好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5、负责对辖区居民、外来人口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
6、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普及法律知识。
7、负责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双拥共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社会救济、孤老户的统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及负责民族、宗教、侨务工作。
8、负责民政和征兵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负责两委换届工作。
9、对辖区内社会服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评议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领导分工
吕继红:街道党工委书记主管办事处全面工作。
李贵友:街道副书记、主任主管办事处行政工作、联系西环社区。
曹仁杰:街道副书记主管党的建设工作、联系宏达社区。
苏显琨:街道副主任主管纪检工作、六合社区全面工作。
郭春雁:街道副主任主管宣传工作、金家胡同社区全面工作。
南海波:主管武装、退役军人。
王 晶:组织委员、政法委员主抓党的建设、组织、政法工作,宏达社区全面工作。
王红梅:妇联主席、计生委员主抓妇联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负责街道党政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保密档案、会议组织、财务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工作,推进居民自治,动员居民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协调处理纠纷;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负责计划生育、卫生服务、特困救助、住房保障等工作;协助做好防震减灾、人民防空、统计普查等工作;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
(二)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承担政务服务、社会保障、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直接面向群众和单位提供政务服务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协助街道整合调配服务资源,完善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为老年人、残疾人和优抚对象提供相关服务;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县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社区指导中心牌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
社区指导中心:负责社区建设和管理;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其他社区指导相关工作。
(四)网格化服务中心
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依托基本网格单元开展各类服务工作;其他网格化服务相关工作。
(五)党群服务中心
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址:望奎县中央大街583号
五、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4月30日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152100
电话:0455-6456804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文明路48号 联系方式:0455-6711168 标识码:231221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12210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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