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地震观测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一、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确定专人随时关注各平台依申请公开申请,及时受理并快速对人民群众依申请公开给予回复。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全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二、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高,宣传力度尚需加进一步加强。
(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地震观测服务中心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多次会议研究讨论本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办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政府公开信息咨询、查询、复制,受理依申请公开、对本机关信息公开投诉等。
(三)为响应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完善、深化我中心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现作如下计划:
1、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充分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上下一致,落到实处、有效开展。
2、进一步落实制度,明确责任。定期检查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栏目的作用,总结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积极利用征求意见栏目,接受人民群众对我中心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
3、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根据本中心月度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保持部门文件等栏目及时更新,做到版面清晰、美观大方、内容真实,便于群众关注查询。
4、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办事机构等,使政务公开、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5、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树立我单位在社会上的形象,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推动防震减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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