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望奎县住建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31
一、总体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文件要求,以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为着力点,以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标,结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
导,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截止2019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三、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严格履行保密审查制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定期开展社会调查评议,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督职责,依法依规处理举报问题,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做到内容更充实、时间更及时、重点更突出,截至目前,通过望奎县政府门户网站、“望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望奎融媒体、望奎县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各类业务工作信息累计40多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相关要求,对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及时有效公开。但工作中还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渠道仍需拓宽、公开方式有待丰富等问题。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改情况。2020年,我局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严格办事纪律,优化服务质量,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逐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在不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情况下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突出重点,增强政务公开针对性。以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务信息为突破口,将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取信于民。三是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政务公开良好氛围。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实务操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常识的宣传,提高公众尤其是基层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四是立足实际,注重实效,不断创新。在今后工作中,要立足部门实际,在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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