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望奎县林业和草原局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3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望奎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转变职能,深化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的工作,健全了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及时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充分发挥主动公开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实现管理创新,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规范了权力事项的名称、类型、法律依据和行使主体,明确了责任事项、法律依据及责任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信息依法公开,截至目前,通过望奎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业务工作信息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了信息,但与人民群众需求和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公开的形式、探索公众参与模式、公开信息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主要以单位动态性政务信息为主,政策解读、决策信息等信息内容数量较少,公开信息的质量不高,时效有待提升。
(二)改进情况
2020年,望奎县林业局将围绕县委、县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规范性。一是分类整理。进一步配合县政府整合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做好信息梳理工作,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逐步扩大规范公开内容定。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组织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公开能力,推进互联网与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融合,努力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和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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