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26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望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由望奎县统计局编制的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年度指标统计表。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望奎县政府信息网统计局网页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望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464020。
一、概述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公开上网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安全有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考核评议、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简述。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每个季度主动公开统计数据指标1次, 即全年公开统计数据指标4次,主动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1次。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我局所有信息公开前,均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严格把好主动公开关。及时在本单位及政府网站公开主要统计数据、统计相关信息。
(三)实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局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公开。
(四)实行资金信息公开。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和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对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和单位经费决算信息进行公开。
二、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8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次,其中统计数据指标4次,32项指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8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事项。
(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我局没有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执行,没有收取任何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事项的费用。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时效性还不够强,统计局没有自己的网站,公开的时效无法保证。二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各界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四、2019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方便查阅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使公众获取信息更便捷;开发建设统计局网站,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健全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制度,不断改善信息公开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望奎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全方位发展做好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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