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30
一、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望奎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政务公开主要任务,积极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为目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及时调整充实了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领导为副组长,各基层事业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人员,由办公室一人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管理的工作思路。二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望奎县文广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上级文件要求,制定了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依托载体,全面落实公开内容。按照国家及省、市、县有关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文化行业信息公开,持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数量。全面铺开城乡群众性文化活动和文化市场监管信息公开,确保实现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及时、准确、便民。截止2017年12月31为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望奎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权力标准目录85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58条、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印刷管理条例、出版物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文物保护法等具体内容。同时结合本局业务工作,对照《任务分解表》要求,做好推进文化行业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7年我局未收到要求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发生。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本年度,认真办理了苏君策代表和赵振文、李晓梅、曲智玲、潘红艳
委员的建议和提案。编写了《关于苏君策代表出台政策吸引域外文化产业投资兴业建议的答复报告》、《关于赵振文委员进一步加强文化望奎、生态望奎建设的提案答复报告》、《关于李晓梅委员挖掘整理民俗文化资源提案的答复报告》、《关于曲智玲委员倡导全民阅读建设阅读之县提案的答复报告》、《关于潘红艳委员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志愿者服务能力和范围提案的答复报告》,分别给予1名代表和4位委员详细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政务信息均依法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同时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促进政府信息共享等方面存在着挑战。
四、2018年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按照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强化措施,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要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二要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落实政策解读机制,提高解读时效性,丰富解读形式,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
附件2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 望奎县文广新局 2018 年 3 月 12 日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李春光 | 副局长 | 18697013115 | |
郑德晶 | 办公室文书 | 6779678 | |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文明路48号 联系方式:0455-6711168 标识码:231221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12210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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