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9
一、概述
2017年,望奎县司法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政府办印发2017年望奎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工作职能和中心工作,制定了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增强了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全面提升了信息公开服务质量。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县司法局党组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汇报工作,形成了局领导组织部署,局办公室牵头协调,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同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发布流程,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对拟发布信息的审核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信息发布明确由专人负责录入,录入信息经保密审核后再对外发布,做到了公开事项一事一审、全面审查。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公开期间,明确专人负责监测,整理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及时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或做出说明解释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共发布信息80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21条,望奎网信59条。一是门户网站发布。升级改版局门户网站,突出新闻报道和政策解读,发挥其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二是实体平台发布。利用政务服务大厅司法局窗口、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法规政策解读和法律服务。 三是新媒体平台发布。组织全系统开通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积极入望奎网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扩大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影响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回应社会关切等信息。一是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梳理汇总行政许可事项,编制《望奎县司法局行政许可目录》,在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21个。二是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分开。在局里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大厅, 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网上办事。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及时收集社会关注热点,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布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设计了《望奎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供下载使用。
(三)本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四)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8年工作思路
我局政府信息公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对依申请公开申请人的答疑解惑、引导工作存在不足。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领域信息的发布,及时做好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总体部署、重大决策和重要政策等有关信息的发布和解读;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决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系统内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平台,丰富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县政府办公室的沟通联系,积极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望奎县司法局
附件2: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司法局 2018年3月5日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曹占军 | 副局长 | 15845533000 | |
孙凤辉 | 办公室主任 | 6460148 | |
注:按上级要求,本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应当是常务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应当是本单位办公机构(办公室、文秘股等),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当是办公机构负责人或办公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禁止安排其他内设机构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文明路48号 联系方式:0455-6711168 标识码:231221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12210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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