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望奎县政务公开办网传《望奎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望奎县统计局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并附年度指标统计表。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时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望奎县政府信息网统计局网页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望奎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464020。
一、概述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公开上网的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安全有效,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考核评议、依申请公开、主动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
(二)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我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方式,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截止2017年12月31日每个季度主动公开统计数据指标8个,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2条。
2、加强信息解读工作。我局所有信息公开前,均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严格把好主动公开关。
3、我局每月及时在本单位及政府网站公开统计数据、统计相关信息。
(二)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我局按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将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以及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等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上公开。
(三)推进资金信息公开
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和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上,对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和单位经费决算信息进行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其中统计数据指标8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接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报告。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相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执行,目前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查询、申请公开的费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时效性不强。统计局没有自己的网站,公开的时效无法保证。二是公开的内容与社会各界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四、2018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围绕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方便查阅的原则,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使信息公开形式更加多样化,使公众获取信息更便捷;开发建设统计局网站,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功能;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健全内容审查、更新维护等制度,不断改善信息公开工作条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2017年望奎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7年度 | 历年累计 |
一、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8 | 8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8 | 8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 | - |
二、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 |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 - |
2、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 |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 - |
三、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 |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 | -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 | - |
五、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 | - |
六、行政复议数 | 件 | - | - |
七、行政诉讼数 | 件 | - | - |
附件2: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望奎县统计局 2018年3月12日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潘志峰 | 业务副局长 | 13846787337 | 代理常务 |
张海波 | 办公室主任 | 15184567529 | 机构承办人 |
杨 波 | 综合股股长 | 13069779777 | 数据提供 |
注:按上级要求,本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应当是常务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应当是本单位办公机构(办公室、文秘股等),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当是办公机构负责人或办公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禁止安排其他内设机构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文明路48号 联系方式:0455-6711168 标识码:231221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12210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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