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望奎县供销合作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18-03-29
年初以来,望奎县供销合作社严格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7年,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公布等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落实各项工作,牵头股室和责任股室主动公开机构职能、业务开展规划以及工作要点、工作动态等信息,做到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望奎县政府网站中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望奎县供销合作社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望奎县中央大街150号,邮编:152100,联系电话:0455-6462730,电子邮箱:kandhong@163.com)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政务公开办公室目前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及时答复依申请公开,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办理了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全部是利用原有资源设施,政府自行承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站办所在工作部署和人员安排上不够重视,责任不明确,工作未能落到实处。二是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差距较大。三是一些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属性界定不清、信息格式编制不准,一些部门没有按照公开时限的要求及时报送要公开的信息、信息公开的流程还有待进一步规范。
四、2018年工作思路
(一)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加大政府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社会更多地了解政务公开工作,了解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使公开信息更好地服务于民众和社会。
(二)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进一步贴近社会需求,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一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更新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拓展,方式方法有待改进;三是网上数据查询、咨询等服务系统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三)提高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建立和完善本部门内部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和渠道。在以后的工作中,尽力完善和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多渠道,全方面提高公众获得信息的方便性。
附件2: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及工作机构工作人员登记表
单位:望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3月12日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备注 |
秦田野 | 监事会主任 | 15545537766 | |
朱和平 | 人保股长 | 13845544827 | |
注:按上级要求,本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应当是常务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应当是本单位办公机构(办公室、文秘股等),工作机构负责人应当是办公机构负责人或办公机构其他工作人员,禁止安排其他内设机构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
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文明路48号 联系方式:0455-6711168 标识码:2312210001 公安机关备案号:231221020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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