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望奎县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30
2020年我县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市政务公开科的精心指导下,我县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心关切的问题,积极推进各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众参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聚焦重点,加强公开。为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栏目开设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贫资金公开、涉农资金公开、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安全生产、农机补贴、不动产登记公告、工商登记、财政决算、财政预算、监督电话、县长热线等板块,各部门配备了专人负责上报重点领域信息,并做到及时上传更新。为加强“防范风险、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涉及单位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涉及的内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并纳入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到,看得懂。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方面,各单位利用网站、微信、电视台、广播、公告栏、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医疗、教育、养老、就业、征地、公共文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做到了及时公布,达到了以公开促进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的。
(二)夯实措施,细化责任。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我们在今年3月份召开了政务公开培训会,对参加培训的工作人员,讲解了政务公开条例及相关知识。为加大群众知晓率,建立了政务新媒体中国望奎公众号,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在涉企政务公开方面,开设了涉企政务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发布涉企政策,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在政策宣传方面,县政府办公室印制了500份最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发到各乡镇各部门,让各单位及时了解政府信息条例内容。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县的政务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普查,摸清底数,对照指标进行自查整改,并要求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工作人员严格审核把关发布内容,加强安全防护,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起的网络安全和负面舆论,严禁刊登与政务信息无关的内容。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并对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开设留言板,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渠道,使政务新媒体更据权威性、实用性、便民性。
(三)强化组织,完善体系。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县按照省、市的要求,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组织,由常务副县长董双清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刘思博任副组长,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部门、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纪检书记具体负责,并指派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每月按时上报政务信息,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落实。
(四)政策解读,发挥实质。做好政策解读,传递权威信息工作,是与社会公众的有效沟通,是让群众知晓、了解时事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文件发布后,我县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传播渠道,及时公布政府权威信息和解读文稿,密切跟踪舆情,针对社会公众重点关切,以及可能出现的误解误读,都有专业人员进行实事求是、主动、及时、持续解疑释惑,确保让人民群众满意。
(五)完善载体,优化服务。政务公开的载体,是保障人民群众获知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加强与政府沟通互动的重要渠道。没有有效的载体,就没有有效的沟通互动。因此我们以与人民群众互动为理念,以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沟通渠道为目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载上下功夫,使政务公开工作真正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一是扩大公开渠道。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开设网上政策咨询解答、投诉举报、信息查询等诸多服务项目,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渠道。同时,门户网站与上级政府及部门网站建立了有效链接,及时了解上级工作部署安排和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了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工作。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强化事后监管、减少审批时间、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LED大屏幕等形式,全面公开本部门的工作职责、人员信息、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给办事群众提供了一目了然的办事指引。在人民办事中心办事大厅开展敞开式和一站式服务,设立服务咨询台,负责为办事群众答疑解惑,并引导他们至相关窗口办理业务。三是注重发挥媒体宣传作用。继续发挥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媒体的作用,增强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的引导性和针对性,增强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一项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89 | 增105 | 3674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489 | 减211 | 16 |
行政强制 | 171 | 减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今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1 | 18 | 减3 |
第二十条(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5535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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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共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机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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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存在问题: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各乡镇、街道办、县直部门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意识不强,人员变动频繁,在上报政务信息质量上没有进行严格审核,个别单位上报信息时,有延缓现象。
下步打算: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综合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的宣传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让公开和服务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问题的能力。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增加分值权重,更好地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激励和问责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当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六、其他报告事项
一是我县因为一些单位改变职能性质,各单位年度报告数量有所减少。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减少基层发文和开会数量,各单位上报的正式文件数量有所减少。三是有些单位虽印发了一些正式文件,但文件涉密或者关系到第三方利益无法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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