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23-11-07

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望卫健政发〔2023〕42号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卫生健康局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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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提升我县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质控管理工作水平,强化和发挥质控管理工作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动态监测、评价作用,现结合2023年全县质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就2023年质控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级质控
    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指标,提高服务质量,有效促进系统化管理,扎实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按照项目各项工作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特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控领导小组。
    组  长:佟文君
    副组长:张佳琦
    成  员:刘长军  张  越  翟建斌  鲍思雨  张小霞 
    周  伟  田春雷  王星杰  葛  娜  李天宝 
    李文超  马  晶  阚宝久  冯铁林
    (一)县级质控
    县级质控由卫生健康局公卫股组织协调五家专业指导单位负责,分集中质控和日常质控。日常质控由县级质控员具体负责。集中质控由公卫股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业指导机构、基层卫生机构业务骨干进行集中监测。质控内容重点是居民健康档案及重点人群管理的数量指标及质量指标。
    (二)基层质控
    基层质控由各基层卫生机构负责,根据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开展,质控内容重点是居民健康档案及重点人群管理的数量指标及质量指标。
    二、制定质控管理工作职责
    (一)县级质量控制员工作职责
    县级质量控制员负责其相应项目的质控,每年不少于4次对机构项目开展的数量、质量、进度进行督查,并及时将问题反馈给机构项目质量控制员,并帮助其在整改过程中解决遇到的问题,负责对质控项目内容及要求进行解释,负责指导基层卫生机构质控工作。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控制员工作职责
    1.熟练掌握项目服务规范、技术规范、相关防控(防治)指南和项目评价要求。
    2.按时参加上级培训,负责辖区村级及机构内部相关项目的培训。
    3.按照《望奎县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考核工具量表,定期(每月)开展项目质量控制考核监测,并对质量控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安排整改、指导。
    4.加强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慢性病健康防治知识和技能学习,加强对本辖区慢性病防治工作的指导,提升家庭医生团队对常见慢性疾病防治和管理的能力,提高社区慢性病综合管理水平。
    三、完善质控管理工作机制
    针对平时掌握的具体情况以及督查,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质控员进行培训。结合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督导和绩效评价,由局公卫股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单位业务骨干随机督查,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被督查单位反馈。
    适时组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质控员、各专业项目组召开项目工作例会总结、交流各单位质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落实强化质控工作的措施。
    四、明确质控管理工作内容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质量控制工作主要参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工作要求基础上,根据每年在项目督导及评价的要求及发现的问题中确定质控工作重点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点质控内容详见附件1。
    (一)质量指标质控。由质控员随机抽取居民健康档案和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档案,查看重点质控内容,核实档案质量,查找档案问题,明析问题原因。
    (二)数量指标质控。根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2023年各项数据指标。每季度统计管理进度。通报管理质量问题
    五、加强质控管理工作领导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加强质量控制管理工作做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质增效的重要措施来抓,将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项目各专业指导机构(项目组)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强化县级质控工作,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控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确定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好的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局公卫股。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落实质控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质控人员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对质控中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进行整改,质控人员要按要求规范开展质控工作,及时发现和反馈存在的问题并做好问题整改的指导、跟踪,单位其他人员要按质控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好整改工作。
    (三)切实强化工作保障。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保证单位质控人员的相对稳定,给质控人员开展工作提供一定的时间保障及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确保质控工作工作质量、及时性、有效性。

    附件一:质控项目职责分工
    附件二:质控监测项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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