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望奎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望奎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望奎县2024年度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望奎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望奎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9日
望奎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协调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优化及合理配置建设用地,盘活存量、控制总量,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确保县域经济全面协调持续发展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
3.供需平衡原则。
4.有保有压原则。
5.持续利用原则。
三、计划适用范围和指标配置
望奎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适用范围为望奎县行政辖区范围内计划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独立选址用地除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计划期为一年。本计划年度(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度望奎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826.6公顷以内。本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2.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55.02公顷;住宅建设用地27.53公顷(其中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2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1.1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690公顷;特殊用地0.5公顷。
四、政策导向和执行标准
(一)优化空间布局。
1.按照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原则,加强土地供应区域分类指导。严格控制中心城区土地供应规模,促进中心城区人口和功能的有机疏解和调整,重点保障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土地供应。
2.强化公共交通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实现城市的空间均衡发展。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在土地供应和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引导作用。将居住、商业、产业、教育、卫生、文化用地等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混合安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优先和适度超前安排基础设施用地,引导、保障和支撑城市有序发展。
2.大力支持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产业用地供应,构建合理、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优先确保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制造业的土地供应,支持基础服务业用地供应,保障文化创意产业的土地供应。
3.适度加大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供应,提升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从严控制增量用地供应,从严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保护基本农田,严禁建设用地占用基本农田。
2.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化运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继续完善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供应机制,全面实行住房用地净地出让。积极实施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制度。逐步建立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工作。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跟踪服务。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自然资源、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健全完善机制。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及开发利用等环节的监测监管。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依法处置空闲闲置土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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