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 建后管护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3-05-1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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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巩固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进一步构建职责明晰、权责一致的管护体系,保证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的通知》(黑农厅函〔2023〕218号)和《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工作的意见》(黑农厅联发〔202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管护主体及职责
项目建设完成后所形成的工程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为国有资产。县政府加强对管护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管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财政、审计等部门单位立足自身职能协同推动管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监督检查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的落实情况。村民委员会履行工程设施建后管护主体责任,做好固定资产登记上账,确保国有资产不破坏不流失。要落实专人管护措施和管护经费,负责本村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的建后运行管理和经常性检查维修养护,按照行业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接受业务指导,结合本村实际,建立管护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保证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三、管护内容及标准
对县域内建设的所有高标准农田重点设施,包括高标准农田和东北黑土地保护等涉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重点加强灌排工程、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护工程、输配电工程、农业信息化和其它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管护,确保各类设施完好并能正常发挥作用。
四、管护模式
根据各乡镇实际及工程设施特点,采取专业组织管护、专职管护员管护、流转主体管护及其他管护模式。推进田长制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融合模式,充分发挥村田长、网格田长、户田长网格化和实时监管作用。各村应配备专职管护员,开展巡查,及时报告并处理,保证管护的工程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五、管护资金
县财政将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在确保符合各类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前提下,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多渠道筹措管护资金,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管护资金使用管理,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六、监督管理
省委省政府将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情况纳入市(地)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经济责任指标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评范围,要高度重视,确保管护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加强对工程管护人员的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建后管护工作的检查督导,督促管护工作的落实,根据要求开展相关评价,确保工程设施高效运行。
七、附则
相关源文件:望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奎县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建后管护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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