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


3月3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久志、柳福宽、李春玲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副县长徐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监察委、县政府办和与议题有关的部门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玲主持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绥化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柳福宽、姜久志分别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听取并审议了徐野所作的《望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讨论稿)的说明,听取并审议了《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玲受丁君委托作关于隋艳华同志的免职提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大勇作关于杨春雨等同志的任免职提请,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作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拟任职人员作供职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望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审议意见(草案)、望奎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任命杨春雨同志为望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隋艳华同志望奎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刘显臣同志望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张志强同志望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李春杰同志望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丁君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记者:王妹童   张   淼(实习)

编辑:朱婷儿   贾雨欣   刘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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