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人事任免等事项


       8月24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君,副主任姜久志、柳福宽、李春玲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参加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天民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政府办等与议题有关的部门领导列席会议。

       会前,与会人员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会上,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玲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县委副书记、县长马天民作关于邢晶艳、田宝东等同志的任免职提请,县人民法院院长闫立恒作关于杨长龙、王春阳的免职提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许伟作拟任职人员情况介绍,拟任职人员作供职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望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望奎县2021年财政决算和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望奎县2021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望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情况的视察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望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望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望奎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邢晶艳同志为望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田宝东同志为望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免去刘润伟同志望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免去杨长龙同志望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免去王春阳同志望奎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君为新任职的人员颁发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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